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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扎实推进全区林长制工作

2021-12-26宿胜华内蒙古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

内蒙古林业 2021年11期
关键词:制度

宿胜华 内蒙古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

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 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林函资字〔2021〕9 号)的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与各部门、盟市、旗县协同配合、共同努力,全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2021年9月30日,全区12 个盟市和森工集团全部印发了实施方案,并按要求设立了林长与副林长,成立了林长制办公室,盟市(森工集团)、旗县(森工公司)两级林长制体系基本形成。目前,正合力推进苏木乡镇、嘎查村级林长制体系建设,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建设。据10月28日调度统计,全区52.7%的苏木乡镇、50.5%的嘎查村已完成林长制体系建设。

坚持党委政府主导 高位强力推动

7月16日,自治区召开全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林少春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全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强力推动全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森工集团高度重视,党政“一把手”任盟市级林长,积极推进林长制工作,组织制定并印发盟市(森工集团)实施方案,督导旗县(市、区)加快出台工作方案,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并强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在全区最先印发实施方案,出台基本制度,为全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带了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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