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径探索
2021-12-25周静
南方农业 2021年21期
周 静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北京 100045)
农村集体经济改革是事关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改革的目标是明晰产权、完善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2017—2019 年,全国基本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农业农村部明确要求,2021 年底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试点任务。因此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应聚焦在大胆创新集体资产增值的实现机制上。
1 政策背景及研究意义
2021 年初颁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其中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要举措,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是带动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带动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手段。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和以农民合作社为代表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意义不同:农民合作社是农民自愿集合,可以跨村甚至跨县、跨省结合,以农村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为主要活动的经济互助组 织;而集体经济组织是以村集体全体成员为服务对象,以从事经济活动为主,兼有社区管理职能的农村基层管理单位。
集体经济组织,或股份制改革后成立的集体经济合作社也可以认为是一种新型经营主体,其经济活动经营范围不局限于农牧业种养殖及加工,可以调动的资源也不限于承包地。……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