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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黄季刚先生的“笔意”“笔势”说及其继承与发展

2021-12-25牛慧芳

关键词:笔意造字古文

牛慧芳

(河南科技学院 文法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3)

黄季刚先生(1886—1935)师事章太炎先生,是民国时期著名的语言文字学家,章黄学派的代表人物。他提出文字学层面的“笔意”“笔势”说,强调研治古文字要同时兼顾“笔意”与“笔势”,认为古文字形体有“笔意可说”和“笔势从变”两类,治古文字既要以笔意为本,又要知晓笔势变化,二者需要兼顾。黄季刚先生的“笔意”“笔势”说内涵丰富,并在当代得到进一步的继承和发展,对文字学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一 何谓“笔意”

(一)“笔意”的界定

许慎在《说文·叙》提出:“至孔子书六经,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说。”[1]黄季刚先生说:“不知笔意者,不可以言笔势。颜之推云,学者不观《说文》,则往往不知一点一画为何义。最初造字时,一点一画皆有意义。假令《说文》而亡,钟鼎、甲骨之文皆无所用。”[2]黄季刚先生从中提出术语“笔意”。所谓“笔意”,即颜之推所说的文字一点一画的“意义”,也正如陆宗达先生所讲“就是指字形的一点一画及其结构所体现的含义。”[3]黄季刚先生认为要知笔意,必须以《说文》的字形说解为依据:“《说文》为专讲文字根原之书,本之以驭其变。”[4]黄先生还强调“笔意”对研治古文字的重要性:“然言古文字者,多以意为之,在今日犹有擿埴冥行之叹,盖不知其所以必如此下笔之故也。”[5]不知“笔意”,就不知“下笔之故”,知晓“笔意”是探讨“笔势”的根本前提,如果不知道“笔意”,甲骨文和金文等古文字字形的说解就失去了依据。

(二)“笔意”的探求

黄季刚先生多次提到的某字“可说”,均是指其“笔意”:“奉本月四日手书,论三体石经古文,且举、二字令审思之。侃疑字即从禾从土会意,而字实不可说。古文改易殊体,浸成奇字,大氐不出省变二途。然必不省不变者尚存,始有可说。故字若亡,即革字不可说;字若亡,即弟字不可说。其或省变之柢虽亡,而仍能说者,则必师训相传,确可信据。故家从豭省,宕从砀省,自非博考,宁非武断?此外则古文有存其形,而终不能说其为何字者,今所见古器物文多此类。有知其为何字,而终不能说其形声者,故许书每言古文某如此。云古文某者,以师读而知之。《三体石经》古文亦类是矣。云如此者,往往不知所以下笔。其所从既不可说,故以疑辞了之。或并不言如此,又不说所从,亦准阙疑之例。”[6]黄先生以章太炎先生所询三体石经古文二字为例,认为古文字形体主要有省、变两种方式,其中只有不省不变的笔意才可以说解。因为《说文》是“师训相传,确可信据”,如果笔意可说的形体已经无存,只留有变化了的笔势,那么对其字形的说解需要依据《说文》。当然,《说文》中有些古文已经是笔势,知道是何字却不知如何下笔,如言“古文某如此”或不说解字形的古文即是此类,《三体石经》的古文也有类似情况。由上可知,黄季刚先生认为《说文》由于“师训相传”,其字形说解比较可靠,是了解字形笔意的重要线索,但《说文》中也有不可说解笔意的字,这种情况只能阙疑,不可强求。

黄先生将笔意的可解释性也说成某字“可识”。他谈字体变易:“《说文·序》谓‘三王之世,改易殊体,七十二代,靡有同焉。’则字体变易其为文字中最大障碍可知。……夫仓颉造字,是为古文。史籀有作,大篆乃兴。暨乎李斯相秦国,同文天下,肇有小篆,继而隶书、草书、真书相率接踵而改易矣。故由古文而至大篆,其字可识也;由大篆而至小篆,其字可识也;由小篆而变易为隶书,则不可识者矣;再一变而为草书,则造字之本意本形无一存者。考邃古造字,用图画符号以代结绳,既而求其赅备,求其简易,求其茂美,于是不可追述之矣。如辵,乍行乍止也。从彳从止。彳,小步也,有行意。止下云,以止为足,言安也,有不动之意。则辵之意,观字自见,不待解说也。篆书悉不变。至隶书则变为,已为不明。真书变为辶,草书变为,则其不可知矣。故字体变迁,实为文字中一大障碍也。”[7]黄季刚先生看到了汉字形体发展的主要变化,认为:一、古文、大篆、小篆、隶书、草书、楷书的字体变迁即为字体变易,字体变迁引起字形变化。从古文至小篆的字体变迁,其字“可识”;从小篆变为隶书则“不可识”,变为草书,则造字的本意本形无一存者。他所说的“可识”“不可识”是就汉字的“笔意”而言,即字形是否具有可解释性,其造字意图是否和字形相切合。由于字体变迁,汉字由象形变为不象形,造字意图和字形的关系越来越不切合;从小篆变为隶书,是字形最重要的一次变革,隶变以后汉字形体的笔意就无从知晓了。二、总结了字形从“可识”到“不可识”的原因,即字形从可以探寻笔意发展至无法探寻笔意、只存有笔势的原因。最初汉字由图画符号而来,继而求其赅备、求其简易、求其茂美,于是不可追述其造字意图。汉字形体变化主要经历了由繁至简的过程,同时也存在字形繁化的现象。例如“辵”,其小篆形体仍然保留有造字意图,有笔意可说,表示与走路有关;发展到隶书、楷书、草书,其“笔意”则不可说解了。黄季刚先生依据“辵”在《说文》的字形说解有误,“辵”实为会“行走”义;但他认识到随着字形变化中的简化、繁化现象,象形性程度逐渐降低,笔意由原来的表现汉字构造理据的直接性、直观性发展到笔势的不可解释性。总之,字体变迁是解读汉字构形理据困难的重要原因,字体变化引起的字形变化造成说解笔意困难。

二 何谓“笔势”

(一)“笔势”的界定

所谓“笔势”,黄季刚先生说“笔势不过一点一画一直一斜四者。”[8]黄季刚先生认为“笔势”指汉字书写的笔画,包括“点”“画”“直”“斜”。

黄先生在其论著中有时将“笔势”说成“笔画”,他说:“文字之初,唯有象形、指事二者。象形、指事则出于符号与图画。惟笔画既多,则缮写难而易混。故郑志言,古四作亖,与三字积画相乱,故其终不得不归于单简。夫笔势不过一点一画一直一斜四者,故异字同形者多,而其势不得不有所谓避就。”[9]在这段表述中,前文说“笔画既多,则缮写难而易混”,后文则说“夫笔势不过一点一画一直一斜四者,故异字同形者多,而其势不得不有所谓避就”。例如“四”的字形写作“亖”,就会与“三”相乱,因而最终作“四”,因此“笔势不过一点一画一直一斜四者,故异字同形者多,而其势不得不有所谓避就。”文中前用“笔画”,后用“笔势”,所指相同,“笔势”即为“笔画”。黄季刚先生讲“笔画变易”:“笔画变易者,就一字中一点一画言之也。盖最初造字,悉为本体,然同时亦不免有异其点画者,如上之作二,古文本体也,又作、作,则点画之异趣耳,然犹不失造字之本义也。至于变为上,丅变而为下则造字本义竟不可晓。故因点画之变易,而文字本义遂致晦塞者,考之不可不慎也。”[10]黄季刚先生解释“笔画变易”是就字中的点、画而言,并以“上”为例说明字形中点、画的变化。可见其所说的“笔势”相当于“笔画”。由于“笔势”和“笔意”相对使用,陆宗达先生进一步补充阐释为:“指字形经过长时间的转变,日趋简约,或书法取姿,致使原有的笔意已经隐晦,仅存其点画之势。”[11]

(二)“笔势”的变易

黄季刚先生列举字例详细阐释了笔势变易的三种情况和笔势“无可变易,而其势不得不同者”的情况:“如囗即古围字,亦即古圜字、圆字、员字。囗本作,作难作囗易。之为囗,笔势避就为之。又如匚即古方字,其所以缺一角者,以避囗字。曲,古文作、作者,避匚(方)字也。普通之所谓圆,乃抽象之名。而日作,中加一横者,避囗字也。或以为日中有三足乌者,非也。然有时日亦作,犹星作,既如此,故日字亦可作。月之作,月固有阙时,非常如此。其阙一角,避日字也。……字有不能避就者,则小变其笔画。如、(一贯三为王。)(三玉之连,丨,其贯也。)楷书作王、作玉,聊为分别。……求字体之茂美者,如王玉两字实无别。故古文王作,玉作,茂美其形,亦所以为避就也。……如从示,齐省声。如不省则作,既多二横,又不美观,故省二画。……凡辞穷则同笔,笔势之无可变易,而其势有不得不同者。故《说文》中同形异字者不可胜计。”[12]笔势变易有三种情况:第一种,为避免同形而笔势有所迁就。如“囗”即古围字,亦即古圜字、圆字、员字。“囗”本作,为有所区别,则改作“囗”。“匚”缺一角,“日”中加一横,均是为了和“囗”区别。“曲”作“”,则是为了与“匚”区别。第二种,为区别同形字,小变其笔势。如“王”和“玉”,在篆文里“玉”中间的一道横画在中间,“王”中间的一道横画则偏上,字形区别度很小,容易相混。隶书和楷书里,就采用了在“玉”字上加点的办法,以与“王”区别。第三种,为追求字形美观,或区别同形字,而人为主观的繁化、增加笔画或省减笔画。如黄季刚先生认为“王”古文作,“玉”作,增加笔画茂美其形,“斋”,齐省声作“”,省二画以求美观。还有一种笔势无可变易的情况,结果导致大量同形字的产生。因此黄季刚先生认为“笔势从变”。

黄先生强调要重视笔势变易并分析原因:“在中国文字中,于笔势变易,不可忽略。其变易之例有二:一、字形变易,二、笔势变易。古人作书,因所用之笔不同,故其字体亦多变化。如用刀刻者成尖形,用漆书者为圆形,是也。古人云:‘书三写,帝成虎。’盖用笔有异,故字体亦异。……人心好异,务在于奇,此亦笔势变易之一因,是为有意之变化。”[13]汉字笔势变化的原因有:一、书写材料和书写工具不同,导致字形变化。如甲骨文用刀刻写在龟甲兽骨上则线条纤细、多方折笔,金文铸刻在青铜器上则有粗细变化、方圆兼备,而用丹漆书写的文字则多有圆笔。二、书写时用笔方法不同,书写的点画形态有异,因此汉字形体就不同。如小篆则讲求线条圆转,讲究均衡对称;隶书则变曲为直,变圆为方,讲究蚕头燕尾、一波三折。三、书写者求新求异、求奇求变、追求美观的心理同样会使汉字形体发生变化。不同的书写者或为追求新奇,或出于实用目的,书写时或省略、增加、更换部分形体或部件,或变化笔画长短,或改变交接状态、部件位置等,促使汉字在各个历史阶段产生了众多的异写字、异构字。

三 “笔意”“笔势”说在研治古文字中的运用

(一)“笔意可说”和“笔势从变”

黄季刚先生提出“笔意可说”与“笔势从变”:“昔徐鼎臣录篆文笔迹小异诸字,其意实本许书所云某字从古文之体。既有此例,而后知古之为字,有笔意可说与笔势从变二科。颜之推云‘:学者不观《说文》,则冥冥不知一点一画有何意义。’此但就笔意为言,未足以驭笔势之变也。夫丄丅二文即作,尚为可说,变为上下,则旁二注无可说矣。一贯三为王,玉象三玉之连,及其贯为王,以二字相溷,推王之中画近上以为别,则无意矣。不悉笔势省变,而一点一画求之,必至于妄说。近世钟鼎之家免于妄者少矣。”[14]黄先生认为,研治古文字形体有“笔意可说”和“笔势从变”二科,研治古文字既需要以探寻“笔意”为本,探求汉字早期形体所体现的构字理据;更需要知晓汉字的形体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因此需要了解字形如何发生变化,笔势怎样省变的历史轨迹,才能追源溯流,从整体上把握汉字形体演变的历史。

(二)治古文字需要兼顾“笔意”与“笔势”

黄季刚先生在讲“认识钟鼎文字之法”时,强调只知道“笔意”还不够,还要知晓“笔势”如何省变。“若其文字之不可解者,由不知其字之本、与其笔势之变。凡不知别异之说,徒以意为之,则不免于鄙陋。不知笔势之说,则已识之字不能解说,不识之字则生妄言。古文篆书本有笔势变化,而不可知其下笔之意者。故知钟鼎、甲骨者,不宜专据点画以为说也。”[15]黄先生认为文字不可说解是由于不知形体所本的笔意和笔势的变化。如果只知笔意,不知笔势已经变化的形体,就不免认识片面;不知笔势变化,就无法解释已识字形的形体变化轨迹,对不识字形则会妄加说解。古文、篆文已经有笔意不可说解的笔势,因此,研治钟鼎、甲骨文,也不能不知笔势变化而专对其一点一画随意说解。他强调需要知晓笔势省变,否则专就一点一画解说只能是妄说:“颜之推云:‘不悉笔势省变,而一点一画求之,必至于妄说。近世钟鼎之家,免于妄者少矣。”[16]

他举例指出孙诒让在《契文举例》中由于不晓笔势变化而误识字形的错误:“盖用笔有异,故字体亦异。如王易为,为。孙诒让误王为立。观此可知金石文字之异体,在造字时已有差异。必知此,方可读宋以来言金石之书。”[17]孙诒让《契文举例·释贞弟二》:“有云‘立贞’者,如云‘立贝囗’、五之一,两见。‘壬辰卜立贝令侯氏马申步’是也,‘立’疑当读为‘’,《说文·立部》:‘,临也。从立隶声。’经典通借莅为之。‘立’盖亦取临之义。”[18]《契文举例》以《铁云藏龟》所录的甲骨文为研究材料,为第一部考释甲骨文专著,有开山之功,但错误也较多。陈炜湛指出:“孙氏误释之字既达一百五十余,复据误释之字以解读卜辞,立论发挥,就不免一误再误,错上加错,在读者眼里,也就显得触目皆是,不胜枚举了。例如,由于不识为王而误以为立,又把王看作玉,凡是与王有关的卜辞就全部读错了……”[19《]铁云藏龟》五之一作“”[20],与黄季刚先生所讲的形相符,此字形应为“王”字,“立贞”当为“王贞”。甲骨文一期字形作“”(佚三八三),后在其字形上加一横,如二期作(《甲骨文合集》,以下称“合集”合集二三一〇六)、三期作(合集二七一一一)、四期作“”(合集三二九六一),至甲骨文晚期,线条粗细不均匀并将其下半部分“”进行合并,五期作“”(合集三六五〇九)“”(甲三九四一),五期也有笔画粗细均匀、横平竖直的字形,如“”(合集三六五一二)则与楷书“王”字形相同[21]。“立”甲骨文字形作“”(前七二二一),金文字形作“”(史兽鼎,《殷周金文集成》2778),孙诒让将“立”与“王”的字形“”混淆。黄先生指出,孙诒让由于不知古文字“王”甲骨文字形的形体变易,导致释字错误。因此既要知晓笔意,又要知晓笔势变化才可以正确释读甲骨文及金文字形。

四 黄季刚先生“笔意”“笔势”说的继承与发展

(一)20世纪“笔意”“笔势”说的继承与发展

陆宗达先生直接师承黄季刚先生,在1981年北京出版社出版的《说文解字通论》(2015年中华书局再版)中详细阐释了黄季刚先生的“笔意”和“笔势”说:“许慎以为最古的汉字,它的字形结构,保存了造字的笔画意义,叫‘笔意’。……汉字的形体是不断变化的,笔画日趋约易,加以书法取姿,致使原有的笔意漫漶不明,已不能分析它的点画结构有何意义了,这种字形叫‘笔势’。”[22]他列举《说文》中“民”“革”“弟”“乌”“隶”等正篆的字形说解,认为《说文》中凡是没有解释和分析字形,仅说明“从古文之象”“象古文之形”的正篆字形都已成为笔势,应由笔势推索笔意,根据古文解释字形。认为“笔意与笔势是汉字字形发展变化的规律。自篆书以后,隶、草以至正楷无不变为笔势。……总之,笔势嬗变是汉字普遍现象。”[23]。此时期陆先生认为“笔意”是造字笔画的意义,“笔势”是没有意义的点画结构;认为对于已成为笔势的字形,应由笔势推索笔意解释字形,这些观点与黄季刚先生的观点完全一致。

后来,陆宗达、王宁先生在1994年山西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训诂方法论》中发展了黄季刚先生的“笔意”“笔势”说:“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提出‘厥意可得而说’的问题,黄季刚先生从‘厥意’中得出‘笔意’这个术语,是指能够体现原始造字意图的字形。与‘笔意’相对的是‘笔势’,是指经过演变,加以符号化,从而脱离了原始造字意图的字形。《说文解字》的小篆是比较晚的文字,这种文字已经过一番加工整理,许多已是‘笔势’了。许慎常有依笔势来说字的地方,往往发生错误。可幸者《说文》所收之字来自古代文献,互相有联系,彼此成体系。佐之更早的甲骨、金文,则可由笔势推出笔意来,然后便可贯彻形义统一的原则。”[24]

以上可以看出,进入20世纪90年代,陆宗达先生和王宁先生发展了“笔意”“笔势”说,将“笔意”“笔势”都看作“字形”,认为“笔意”是“指能够体现原始造字意图的字形”,“笔势”是“指经过演变,加以符号化,从而脱离了原始造字意图的字形”,与黄季刚先生对“笔意”“笔势”的界定有所不同,这是赋予了“笔意”“笔势”说新的内涵。

(二)新时期“笔意”“笔势”说的发展

王宁先生在2015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汉字构形学导论》中专辟“构形与构意”一章,将“笔意”称为“构意”,阐释了汉字构意及其发展,区分了构意与本义,介绍了构意笔势化的情况及怎么处理笔势化,进一步发展了汉字“笔意”“笔势”说,成为汉字构形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宁先生说:“构形中所体现的意义一旦为使用的群体所公认,因社会约定而与字形较稳定地结合在一起,便成为一种可分析的客体,我们称作构意,也称造意。构意是文字学的概念,它是汉字表意性质的体现。”[25]汉字形体由构形和构意两部分组成,构形“指采用哪些构件、数目多少、拼合的方式、放置的位置等”,构意指“这种构形体现了何种造字意图、带来了哪些意义信息,又采用了何种手段来与相似字和同类字相区别。”[26]王宁先生认为“构意”和“构形”都处在变化中,当汉字变化了的形体不能与意义相一致时,就可以重新寻求“构意”,以使其与新的形体相切合:“汉字在历史演进中,形体因书写而变异不能与意义统一时,在使用这表意意识的驱使下,会重新寻求构意去与它的新形切合,或附会它的意义去重新设计它的构形,这属于历时的理据重构。”[27]王宁先生将笔势的变化称为“笔势化”:“从隶变开始,汉字的构意大部分保留了下来,也有少部分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的缘由是因为笔画的形成。隶书和楷书的笔画是有起有落、以平直为主的书写单位,除了撇捺略有曲度以外,屈曲的线条已经没有了;又由于使用频繁而书写加快造成形体的简化;加之构件义化,象形性无法保存,因此造成构意的淡化、消减以致丧失。这种因字体变迁由书写带来的象物性消失现象,称作笔势化。”[28]王宁先生补充:“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构形存在而构意不明的情况各个时代,各种字体都有,即使是古汉字,也不是每一个字都能直接分析构意,少数难以分析构意的汉字,宁可存疑,不可猜测妄说”[29],与黄季刚先生所讲的“其所从既不可说,故以疑辞了之”相契合。

王宁先生将“笔意”称为“构意”或“造意”,与“构形”成为其汉字构形学理论的重要概念。她将“构意”重新解释为“构形中所体现的意义一旦为使用的群体所公认,因社会约定而与字形较稳定地结合在一起,便成为一种可分析的客体。”除了继承黄季刚先生所界定的字形所体现的“意义”外,还强调“构意”为社会成员所认可,即社会约定性;并且是“可分析”的,即其“可说”性。她以辩证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认为随着字形的发展变化,当原有的“构意”无法从变化了的字形体现出来时,“构意”可以重新探求,以使其和发展了的新的字形相切合。王宁先生将“笔势”改成“笔势化”,界定为“因字体变迁由书写带来的象物性消失现象”,继承了黄季刚先生的“笔势从变”的观点,由“笔势”到“笔势化”的术语改变,更加凸显了汉字字形时刻出于动态变化中的特质。王宁先生是继承和发展了黄季刚先生“笔意”“笔势”说,其对“笔意”“笔势”术语的重新界定充满了辩证发展的思想,更有利于阐释汉字的形体变化中的理据重构现象。

李运富先生在其专著《汉字学新论》中将构意提升到新的理论高度,把其列为新的汉字三要素之一。他认为原来的汉字三要素“形、音、义”并不在同一平面,汉字三要素应该是“形、意、用”,他说:“所谓‘意’指的是‘构意’,它直接来源于对客观事物(包括抽象概念)和语言音义的认识,是体现在汉字内部结构上的构形理据;‘意’在汉字的初创时期具有普遍性,但汉字形体变化以后可能需要重新分析。”[30]李运富先生在继承师说的基础上,强调“汉字具有形(形体)、意(构意)、用(功能)三个要素,汉字的本体研究也相应地分为字形(外部形态)、字构(内部结构)、字用(记录职能)三个系统。汉字形、意、用的演变不可能全都同步进行,合在一起叙述有时是说不清楚的,所以关于汉字的演变研究最好也要分为字形的演变、字构的演变、字用的演变三个系统来进行。”[31]他认为“意”和“形”“用”同属于汉字的三要素,不仅强调了汉字的表意特质,还以新的汉字三要素为出发点,提出了与之相对应的“字形”“字构”“字用”汉字本体研究的三系统,这不仅完善了汉字学的理论体系建设,还为汉字发展史的研究思路和框架提供了可行性的借鉴意义。

综上,黄季刚先生提出的“笔意”“笔势”说对汉字学理论的深化与发展有重要、深远的借鉴意义;从“笔意”到“构意”,再到将“笔意”提升为汉字新的三要素之一;发展至今,“笔意”“笔势”作为汉字学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理论内涵越发丰富,其指导意义也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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