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型人身意外保险与普通型人身意外保险的比较
2021-12-24叶佳欣方晓伟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0期
关键词:银行
叶佳欣,方晓伟
(湖州师范学院 理学院,浙江 湖州 313000)
0 引 言
目前市场上的人身意外保险大致可分为两类——返还型人身意外保险和普通型人身意外保险.返回型人身意外保险即投保人在连续投保规定年限且未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返还投保人本金及规定利息.普通型人身意外保险为消耗险,即投保时间到期后,投保人可选择续保或与保险公司停止交易,除理赔额外,投保人不会收到本金或返还利息.国内很多学者对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产品进行了分析.吕丹等对不同人群如何选择人身意外保险提供了个性化方案[1];叶佳欣等研究了人身意外保险的个性化推荐[2];王琦等调查分析了大学生如何选择人身意外保险[3];邱晓德对比研究了体育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体育健康保险[4];李乐群等分析了分红型人寿保险与基金[5];尚小琳思考了新时期保险理财的保障范畴[6];何宇佳等探讨了分红型产品的经验[7].以上研究都没有对返还型人身意外保险进行相关定量分析.本文在研究返还型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额及理赔条款等前提下,对仅投保返还型人身意外保险、普通型人身意外保险、银行储蓄、普通型人身意外保险结合银行储蓄4种方式进行比较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1 模型的建立
返还型人身意外保险具有与普通型人身意外保险相同的保险性质,若满期发生赔付,则两者的模型类似;若满期未发生赔付,则两者的模型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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