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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利不起早”可以,“无奸不商”不行

2021-12-23伍里川

时代邮刊·上半月 2021年12期

伍里川

有人道,商人重利轻情义。其实做生意,也能做到重情重义,且应如此。

今年11月,一段浙大博士生与蜜橘商家的聊天记录引发网络热议。店主得知学生来网店买橘子是为了做科研,决定赠送一箱,说“帮不了国家大忙,遇到了就出点力”。消息刷屏后,店主被称为“最美卖橘人”,浙大校友更是前来“野性消费”。

这笔交易大概称得上是“情怀生意”,让网友的心为之一暖,也让人想起前段时间的“鸿星尔克现象”。鸿星尔克在企业经营亏损的状态下,向河南灾区捐赠5000万元物资,引发民众“你帮助灾区、我帮助你”的“善意反哺”,其直播间涌入成千上万消费者。

其实,人们越是对厚道商家和“情怀生意”抱有好感、心怀期待,越说明世道人心对“无奸不商”的意识和行为模式的难忍——这是一种特别的反制之道。

“无奸不商”意指不奸诈就做不成生意,亦可理解为商人都是奸诈的,这或许是个有些夸张的概念。由于人们对黑心商家的抵触心理太过强烈,进而夸大了商人耍“奸”的普遍程度,这种心理可以理解。

毋庸讳言,古往今来,“奸商”是存在的。一些商家在赚得盆满钵满之余,留下人间骂名,倒也不冤枉。比如同样是卖水果,里面的“门道”却很多:有的商家供货质量参差不齐,或是以一层好果充当“表面光”覆盖烂果来售卖。当下红火的水果直播销售,也偶见烂果“春光乍泄”导致现场“翻车”。

我喜好印石和红木,见识过“泡油石”“褪色石”“假海黄”,常常感慨人心不古。某次看上一海黄笔筒,巧的是有两位卖家在朋友圈售货,问价后,一个报了平价,另一个的报价却翻了一番,后者显然是想蒙“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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