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背景下财经类法学专业复合人才培养及特色建设之探析
2021-12-23苗群苑
科技经济导刊 2021年6期
苗群苑
(吉林财经大学,吉林 长春 130117)
1.引言
2019年5月起,教育部、科技部等13个部门正式联合启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其中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至此,“新文科”建设引起全国的广泛关注。“特色突出”和“融合创新”是“新文科”建设的重要理念。
在“新文科”背景下,财经类院校的法学专业应从顶层设计到微观操作努力探索,将学校的优势特色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夯实法学专业特色建设的根基,为社会培养一批复合法律人才。
由此可见,关于新文科背景下财经类法学专业复合人才培养及特色建设的研究对财经类院校的法学教育改革尤为重要。
2.财经类院校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
2.1 忽视实践课程,实践能力培养不足
法学作为一门应用社会科学,实践性极强,故法学教育的生命力也在于实践。但我国法学教育存在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很多财经院校的法学专业都存在实践能力培养不足的问题。在课程设置中,理论课程比例过高,实践课程比例过低。这样的教育模式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实务能力。此外,教师大多接受了系统的法律理论熏陶,但往往缺乏司法实践机会。法律教师自身不深入法律实践,自然很难培养出掌握实践技能的法律人才。
2.2 综合能力培养不足,未体现财经特色
我国传统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基本沿袭了前苏联所谓的“对口教育”、“专才教育”模式。大多数财经院校法学专业所设置的关于培养综合素质的课程很少,很少涉及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不注重对学生复合能力的培养,未体现财经院校法学专业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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