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要矛盾转化条件下人民获得感提升研究
2021-12-20曹乃方
公关世界 2021年22期
曹乃方

摘要:人民获得感是人民基于客观物质获得的一种主观感觉,本质上是一种“得到”的“感知”。十九大报告做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的重要判断,人民获得感也会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不断增长而发生变化,人们有着更加全方位、多元化的需要。在新变化新要求下,我们要加快城镇化建设,注重贫困地区发展,增加人民的客观物质获得;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推进供给侧改革,满足人民多元化的日益增长的需求;要健全制度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对公平正义的要求。
关键词:社会主要矛盾 获得感 困境 对策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三次提到获得感,“一大批惠民举措落地实施,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使人民获得、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强调了“获得感”的重要性。同时做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这一重大判断,因此我们要直面新变化新需求,针对当前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满足人民新的需要,增强人民对获得的感知以提升人民的获得感。
一、获得感与人的需要
1.獲得感的内涵与主要内容
获得感是建立在“客观获得”基础之上的,对“客观获得”的主观感觉[1],本质上是一种“得到”的“感知”[2]。人民获得感就是人民基于客观物质获得的一种主观感觉。因此实实在在的获得是基础,没有客观的获得就一定没有获得的感觉,但由于获得感是主观的,有客观的获得也不一定会产生得到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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