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输变电工程环评中几个问题的探讨
2021-12-17王辉王首魁郑玲惠
*王辉 王首魁 郑玲惠
(1.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湖北 430071 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广东 510000 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 430071)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环评工作面临的形势出现了新变化,自2012年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也在与时俱进。2015年1月1日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施行;2016年9月1日修订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法施行;对应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也分别在2017年至2020年间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2.1-2016)、地表水环境(HJ 2.3-2018)、大气环境(HJ 2.2-2018)等也在2016年至2020年间进行了修订。2020年12月14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输变电》(HJ 24-2020)(以下简称“新输变电环评导则”)正式发布,标志着输变电工程环评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相关问题
在生态文明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环境影响评价标准规范逐步成熟、环境监管“放、管、服”理念普及、监管趋严、追责趋盛的今天,如何在满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本着环境保护要求不降低、以人为本和务实的原则,尽量规避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和建设单位被追责,从技术层面追求提高输变电工程环评文件质量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本文主要探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关于输变电工程适用类别的问题
2020年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3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项目适用行业类别,但没有明确输变电工程属于哪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