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一轮房地产税试点改革的转型逻辑

2021-12-16席月民

民主与法制 2021年43期
关键词:改革

席月民

继2011年上海和重庆两地实施房产税改革试点以来,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启动新一轮房地产税转型改革试点。本轮试点旨在重构我国房地产税制结构,建立以“破除障碍”为导向的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直接税设计,形成适应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预期的地方税激励约束长效机制。这体现了新形势下房地产税对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工具性价值,更彰显了立法机关对依法调控房地产市场所持的积极而审慎的态度。

房地产税:有机整合现有房地产税收体系的新税种

如何理解“房地产税”这一概念,事关社会各界对本轮房地产税制改革举措的支持与纳税遵从问题。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住房市场化改革以来,我国房地产税改革曾以“物业税”之名被提上议事日程。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随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将“物业税”直接写进财税体制改革任务中,进一步明确“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后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物业税”一词被正式改为“房地产税”,该规划提出要“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改革
不是改革的改革
改革之路
个税改革,你的税后收入会增加吗
改革备忘
改革备忘
改革备忘
改革备忘
改革备忘
改革备忘
改革备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