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支付机构 收单业务监管难点及建议
2021-12-15任丽丽
金卡生活 2021年12期
关键词:管理
任丽丽

自 2010 年非银行支付机构准入监管政策实施以来,全国共271家非金融机构依申请获取《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准入监管政策的实施,有效推动了支付服务市场的规范发展,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近年来,支付机构收单业务快速发展,业务创新层出不穷,违规问题频发,中国人民银行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但在监管中发现由于监管政策不完善、本地化经营管理不到位及中小支付机构面临生存危机等问题,导致在源頭治理、属地监管及规范整治方面存在难点,亟待规范。
支付机构收单业务现状
支付机构收单业务不断完善。截至2021年4月末,全国现有存量支付机构231家,其中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支付机构61家、从事网络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112家,同时从事银行卡收单和网络支付业务支付机构132家。以山西省为例,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法人和分公司共37家,占辖内支付机构总量的88.1%。在支付机构收单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监管制度。2021年又颁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不断对支付机构收单业务进行规范。但总体来看,目前还存在监管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部分支付机构以“创新”之名行“逃避监管”之实,给支付市场带来潜在风险。
支付机构收单业务监管难点……p>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