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学区房假离婚 人财两失
2021-12-14
文萃报·周五版 2021年49期
陈某和王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儿一女。为了照顾家庭,王某辞掉了工作,全职在家赡养父母、照顾孩子,一家六口的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眼见儿女到了上学的年龄,陈某动了买学区房的心思。一次朋友聚会,陈某偶然听说离异后无房的一方可以按照首套资格购买房产,这樣就可以节省一大笔税费。
此后,陈某越想越觉得“假离婚”可行,于是便与王某商量。他告诉王某,“假离婚”可以节约很多成本,买完房子就复婚,不会有意外情况。王某起初不愿意这么做,但是陈某一再坚持,并表示可以将学区房登记在王某名下,免去她的后顾之忧。王某考虑到自己没有工作,孩子又马上要开学,这样做确实能节约一大笔家庭支出,便同意了陈某的主张。随后,两人快速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前房产归陈某所有,陈某支付王某补偿款45万元。
然而,双方“假离婚”后,陈某在工作中遇到了刘某,两人相处十分融洽,这让离异后的陈某心动不已。
在此期间,王某从陈某父母手里拿到了学区房的首付款,并办理完贷款手续。王某把学区房落到自己名下后便多次催促陈某复婚,可陈某却一直拖延,迟迟不肯配合复婚。随后,王某偶然听到了陈某在公司的传言,便找到了刘某说明自己与陈某是“假离婚”。由于此事产生了较大的纠纷,刘某从单位辞职,与陈某断了一切联系。陈某父母知道儿子与儿媳妇的事情后,多次与陈某沟通复婚的事情。迫于父母和孩子的压力,陈某选择了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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