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顶层设计,全面引领无疫小区建设与评估
2021-12-14范钦磊,刘静
农民文摘 2021年10期
关键词:防控
2007 年修订的《动物防疫法》确立了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的法律地位,经过多年的法律制度体系建设,目前,我国构建了以《动物防疫法》为法律统领,评估管理办法为纲领要求,管理技术规范为工作标准的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评估和管理的完整制度体系。
一、法律制度
2021 年5 月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明确将无疫区和无疫生物安全隔离区建设作为动物疫病防控的基本制度。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地方建立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鼓励动物饲养场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对符合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标准的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生物安全隔离区,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予以公布,并对其维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2019 年7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鼓励具有较好天然屏障条件的地区和具有较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生猪养殖屠宰一体化企业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要求制定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评估标准,研究制定非洲猪瘟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政策。
2019 年9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要求加快实施分区防控,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
2020 年9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快实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规模养殖场(户)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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