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类型化改革驱动下多元化招生人才培养质量比较研究
——以分类考试与普通高考两种招生形式为例
2021-12-14童传旺
北京印刷学院学报 2021年11期
童传旺,郑 蕾,王 英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芜湖 241000)
长期以来,高职教育常被冠以高等性与职业性双重跨界属性。然而在传统的按教育学制层次划分体系中,却一直处于劣势或次等地位。《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明确当前产业升级、结构调整背景下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并存并重的一种教育类型并可成体系[1-2]。当然,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作为两个不同教育类型区分定义仍然是一种相对性的狭义界定。笔者以为,广义上说任何一种教育类型的受教育者最终都是要以一种特定职业岗位实现其教育价值的,学术型硕士、博士教育也不例外。因此,职业性甚至可以视为教育的第一属性,几乎涵盖了教育全部类型。高职教育类型化改革提出了一系列自身特色内涵建设。高职院校有别于普通教育的招生改革也是类型化改革建设的一大迫切要求[3]。
2013年,教育部发布高职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意见,突出高职教育对技能型人才的选拔侧重,提出知识考核基础上的技能并重的综合评价方法。2014年,国务院继续提出招生制度深化改革意见,要求当年开展改革启动,并提出2017年全方位推进,直到2020年初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特别提出高职院校招生评价方式施行“文化素质测试”合并“职业技能考核”的评价方法。2019—2021年,国务院提出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扩大招生300万的明确要求,高职教育多元化招生要求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强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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