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风险调整的急性心肌梗死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
2021-12-13张玉翠张柏林
医学与社会 2021年12期
关键词:评价
刘 波,周 颖,张玉翠,张柏林,张 翔,龚 勋
1江汉大学附属武汉市第六医院,湖北武汉,430015;2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湖北武汉,430030;3湖北省肿瘤医院病案科,湖北武汉,430079;4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广东广州,510630
近年来临床路径已进入综合发展阶段[1-2],其是费用测算[3]、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要工具[4],但现阶段临床路径的实施仍然存在着一些争议[5],低质量、无效的临床路径实施反而可能造成医疗质量的下降、医疗资源的浪费以及医疗效率的低下[6],因此对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风险调整是一种用于调整和确定由不同医疗机构患者的特点而导致医疗结局变异的统计学方法[7-9]。本研究通过风险调整的方法,在充分考虑患者病情差异的基础上,利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粗死亡率进行校正,继而对广东省某市2015-2017年急性心肌梗死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以期为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提供参考。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资料来源于广东省某市13家三级医疗机构2015年1月-2017年12月入院的全部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病案首页信息。纳入标准包括:年龄≥18岁;实际住院天数在1-90天之间;离院方式为医嘱离院或死亡。病案首页中提取字段主要包括医院名称、性别、年龄、入院途径、是否临床路径病例、主要诊断ICD-10编码、其他诊断ICD-10编码、病例分型、离院方式。
1.2 研究方法
在对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时,大部分研究选择将对照组(未实施临床路径患者)有合并症影响第一诊断诊疗的患者删除,该过程可能存在较大的选择偏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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