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绿色税收促进生态宜居环境研究
2021-12-13赵玉明
农业与技术 2021年18期
赵玉明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党的工作重点是把“三农”问题解决好。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5个方面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税收政策对于稳定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但我国当前的绿色税收制度还不完善,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对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和促进生态宜居建设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 乡村振兴中引入绿色税收的必要性分析
1.1 绿色税收的含义及发展
1.1.1 绿色税收含义
当前对绿色税收的概念还未统一,本文所探讨的绿色税收是以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和推动绿色生产消费为目的的。狭义的绿色税收,如向排污企业征收的排污费,是为了实现维护环境而开征的。我国第一个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单行税法是环境保护税。广义的绿色税收,既包括一切与保护环境有关的一系列税种,又包含为实现维护特定环境而筹集资金的税种,其涵盖了与资源环境有关的所有税种和税目;除环保税外,还有消费税、车船税、资源税等;针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涉及到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优惠制度也在广义的绿色税收体系中。
1.1.2 绿色税收发展
1984年开始征收资源税,当时只针对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征税。1994年进一步扩大了征收范围。此后不断发展完善,2016年在新疆对原油、天然气进行改革。2014年河北省开征水资源税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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