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为广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作出新贡献
2021-12-13黄智饶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21年4期
文/黄智饶
近年来,广东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民合作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聚焦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不断创新服务指导扶持方式,拓展农民专业合作领域,整合市场、社会资源共同推动全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合作社达5.1万家,比2019年增长4.4%,是2012年底的3.3倍。其中,省级及以上示范社达1921家,占3.8%;入社成员72万户,带动非成员农户117万户,入社农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
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合作社发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发展农民合作社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途径
2018年9月21日,在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
在广东省,农业经营的主要形式仍然是以小农户为主的家庭经营,农民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势单力薄,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也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社会化服务的成本。发展农民合作社,从客观上既能切实保护农户的承包经营自主权,又能达到“生产在家、服务在社、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效果,帮助小农户克服分散经营的不足,丰富统一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经营效率。这种效果,是其他经营组织无法替代的,给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注入了更加旺盛的活力。
(二)农民合作社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
2013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人大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农村合作社就是新时期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和规模经济的一种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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