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制度探索与改革的百年历程
2021-12-13陈茂玲巩前文
农村经营管理 2021年7期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
陈茂玲 巩前文
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耕者有其田”是农民千百年来最高的经济诉求和梦想。100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从农村农民实际出发,制定了可行的土地政策和纲领,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真正实现农民土地权益的道路。
一、历程演进
(一)土地改革前探索与实施(1921—1953年):打土豪、分田地,推行农民私有
土地改革之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以地主私人所有为主,地主享有土地收益权,农民长期受到压迫和剥削。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提出要实现生产资料的公有制,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中提出所有生产资料应该归全社会所有。由于土地国有的观念与传统的土地私有观念不相符,广大农民不能接受甚至怀疑,随后相继提出“耕地农有”的办法。1927年,中国共产党提出自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土地问题的党纲草案《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党纲草案》,明确指出“一切没收的土地之实际使用权归之于农民,租田制度与押田制度完全废除,实施耕者有其田。”土地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确立“耕者有其田”目标的探索时期。直至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土地委员会颁布《关于实行土地登记》对土地问题草案进行补充,才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抗日力量,中国共产党将土地革命时期实行的没收地主土地政策改为“减租减息”政策。在解放战争期间,1947年中共中央进一步实行《中国土地法大纲》:“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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