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基层治理思考
——以浙江丽水为例
2021-12-13南婷
中国农业会计 2021年6期
南 婷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其发展与振兴一直是大家普遍关注的热点。
目前,我国处在改革创新的关键时期,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乡村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成败紧紧相连。现代国家建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任何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都可能面临制度无法适应变化的情况。农村地区作为改革的短板,其变革刻不容缓。当下,农村治理面临的主要是治理有效问题,实现农村善治才能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二、农村基层治理研究现状
从世界范围来看,农村治理现代化是大国崛起的重要内容,决定了治理的可行性与高度(刘祖锋,2018)。因此,国外在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激励作用,鼓励多元主体参与农村治理。政府和基层组织通过信息连接机制充分互动,运用多种方式给予支持,引导基层利用自身优势参与治理。从我国发展来看,中国始终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现代化过程就是在这种环境下进行的,农村的作用可见一斑(罗荣渠,1993)。然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高速城镇化的盲目追求不仅导致了城市病出现,也使得乡村问题暴露无遗(吴敬琏,2018;刘彦随,2009)。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倡导下,农村逐渐开始了基层治理的尝试,但普遍注重治理而轻视民主,这使得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兴致普遍不浓,且国家与农民之间处于阻隔状态,进而引发乡政介入疲软的问题,治理难以长期延续,也给基层组织带来了新的挑战(张善根,2019;……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