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整治再提升 乡村更美更宜居
2021-12-13
黑龙江粮食 2021年12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农民群众的深切期盼,关系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关系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关系美丽中国建设大局。《行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为“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了行动指南。
从垃圾乱扔到回收有序,从污水横流到清水环村,从杂草丛生到花团锦簇,环境干净了,房屋整洁了,村庄更美了。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得到扭转,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了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但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从“三年整治”到“五年整治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任务依然艰巨,需要在新发展阶段提质升级再发力。
要坚持规划先行,突出分类统筹施策。按照逐步使农村具备基本现代化生活条件的要求,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一方面,要树立系统观念,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强化规划引领、科学稳慎决策,防止资源浪费和“翻烧饼”。另一方面,要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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