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研究
2021-12-13刘昱豪王永亮
黑龙江粮食 2021年12期
□ 刘昱豪 王永亮 陈 权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1)
十八大上“美丽中国”的概念被第一次提出,而建设“美丽乡村”则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与重点目标。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域占据了较大的比重,因此,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的生态建设以及环境保护工作成为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必然趋势。结合当前的发展趋势来看,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相关管理部门应贯彻落实建设美丽乡村要求,进一步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与地区经济水平的有机结合。
一、美丽乡村人居环境的标准与内涵
在新农村建设发展过程中,针对农村环境建设环节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而相关发展目标的提出不仅有助于美化乡村环境,同时还可以更好地发挥乡村自身优势,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共同提升,为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应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推动经济发展来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具体来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主要可以从自然系统、人类系统以及社会系统三个方面入手。其中,自然系统主要为自然生态环境;人类系统主要涉及到居民的实际需求;社会系统则主要包括农村社会关系、文化特征以及经济发展形势等多方面内容。因此,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总体标准,就是实现自然系统、人类系统、社会系统的协同发展,为提升农村地区人们的生活水平打下基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仅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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