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绿色食品梨生产用药梳理
2021-12-09王祥云刘舒童樊纪亮楼小平赵学平
王祥云,刘舒童,樊纪亮,楼小平,赵学平*
(1.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营养研究所,浙江 杭州 310021;2.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浙江 杭州 310021;3.浙江省国有农场管理总站,浙江 杭州 310021;4.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公共服务中心,浙江 杭州 310021)
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环境,按照规定的技术规范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产品安全优质,并使用专用标志的食用农产品及加工品[1]。自1990年我国绿色食品事业启动以来,相应的技术规范也在同步制定和完善中,使绿色食品生产有规可依[2]。截至2020年,我国现行有效的绿色食品标准达141项,其中准则类标准14项。此外,农业农村部还组织编制212项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实现种植业全覆盖[3]。然而,上述生产操作规程的可用性,尤其是农药使用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以《渤海湾地区绿色食品梨生产操作规程》(LB/T 022—2018)为例,其针对梨黑星病、梨锈病、赤星病、梨轮纹病、梨木虱、梨黑斑病、梨小食心虫和尺蠖等8种病虫害,给出苦参碱、甲基硫菌灵、氟硅唑、乙铝·锰锌、高效氯氰菊酯、吡虫啉、多抗霉素、苏云金杆菌等8种防治药剂[4]。不足之处是,未能对梨瘿蚊和蚜虫等常见虫害给出推荐药剂,且每种病虫害仅给出1种防治药剂,不利于病虫害的防控。为此,根据《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 393—2020)[5]的要求,本文拟开展绿色食品梨可选用药的梳理,以期为绿色食品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1 材料与方法
根据NY/T 393—2020的要求及生产实际情况,本研究基于2种方式开展。
1.1 法规许可
根据NY/T 393—2020中5.1要求:“所选用的农药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获得国家在相应作物上的使用登记或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的临时用药措施,但不属于农药使用登记范围的产品(如薄荷油、食醋、蜂蜡、香根草、乙醇、海盐等)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