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约束分析及破解之策
2021-12-08
时代金融 2021年24期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增产增效的重要力量,是农民脱贫致富的载体,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资源禀赋缺失、经营风险性较高以及金融机构对其授信的低盈利性是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主要因素,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的可获得性。本文基于楚雄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为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效率提供政策建议。
一、楚雄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一)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迅速
到2020年末,全州累计培育州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427户,比“十二五”末增加165户,其中:国家级1户;省级109户,省级龙头企业数量保持全省第2位。全州农业龙头企业共拥有固定资产89.33亿元,职工人数3.49万人,完成产值286.99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68.2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7.21亿元,上缴税金1.87亿元,带动农户77.2万户(次),带动种植业订单面积106万亩,带动畜禽饲养271万头(只),农户实现增收总额36.61亿元。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
2020年末,全州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合作社4640个,合作社成员发展到24万户个,农户入社率达40.7%,比2015年末提高20.6个百分点。为成员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社2737个,占合作社总数的59%;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255个,占5.5%;其它业态1648个,占35%。全州参与产业扶贫的农民合作社984个,占全州带贫新型经营主体的36%。合作社引领服务小农户的作用由原来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和购销等单环节服务,延伸到储运、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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