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干部协同治理困境研究
---基于对J社区的调研
2021-12-08阚晨雨吕青
农业与技术 2021年21期
关键词:主体
阚晨雨 吕青
(江南大学法学院,江苏 无锡 214122)
1 问题的提出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
社会治理的核心是基层社区治理,党团结和组织居民最基础的平台也是社区。在农村社区协同治理能力方面,国内很多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关静雯认为,协同治理理论凭借其满足治理需求、提高治理效率,优化治理效果等方面的优势,契合农村社会治理发展的需要,成为农村社会治理未来的发展方向[3]。在协同治理体系方面,李增元认为,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体系,是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4]。在协同治理主体方面,尹广文认为,社区生活本质上是各利益相关主体之间的互动和博弈。多元治理主体的关系建构与合作互助状态是真正契合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创新的可行性模式[5]。笔者通过对J社区(农村社区)的调研与访谈,进一步了解治理现状,探究治理问题,力求从单一治理走向多元治理,为实现社区干部协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供可行路径。
2 J社区协同治理概况
2.1 J社区协同治理主体
研究社区干部协同治理能力离不开对各治理主体的分析,只有当治理主体之间共同协作,有序配合,发挥自身优势,最终才有可能达到更加理想的治理效果。笔者经过研究总结出协同治理主体主要有以下4种,社区党组织既是基层党组织,也是社区干部协同治理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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