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累”的上古及三代乐舞史
——对《尚书》中乐舞的思考
2021-12-08董一方
戏剧之家 2021年35期
董一方
(北京亦庄实验小学 北京 100176)
《尚书》是我国古代典籍中,历史最为久远的一部历史文献汇编,其涉及的内容起于尧舜,止于东周,是研究中国古代乐舞的重要资料来源。然而当我们仔细推敲其中关于上古及三代乐舞的记载时,无论是持历史进化的态度,还是以历史倒退的视角来看,都能感觉到其中的种种矛盾之处。顾颉刚先生认为,“古史是层累地造成的”,“时代愈后传说中的古史期愈长”,“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古史辨》)。或许这种“层累”的视角正是我们切入《尚书》中的上古及三代乐舞史料的合适途径。
一、《尚书》中对乐舞活动的记录
《尚书》对乐舞活动的记录中,偏积极正面评价的主要集中在夏禹及其以前,其中最精彩、篇幅最长的两处皆是关于舜的臣子夔演奏《韶》乐的。一处是在《舜典》:“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另一处是在《益稷》:“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以咏。’祖考来格,虞宾在位,群后德让。下管鼗鼓,合止柷敔,笙镛以间。鸟兽跄跄;箫韶九成,凤皇来仪。夔曰:‘于!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另外,还有一些零散的记载,如舜接受尧禅让后,“同律度量衡”(《舜典》)。大禹与帝舜等讨论政事时说:“九功惟叙,九叙惟歌。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俾勿坏。”大禹讨伐三苗时,“帝乃诞敷文德,舞干羽于两阶,七旬,有苗格。”(《大禹谟》)帝舜通过乐来考察得失:“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在治忽,以出纳五言,汝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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