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既非能力之知亦非动力之知
2021-12-07路传颂
文史哲 2021年6期
摘 要:郁振华和黄勇都认为道德命题知识不具有实践能动性,而王阳明的“良知”具有实践性,因此“良知”不是命题知识。两位先生分别把王阳明的“良知”诠释为能力之知和动力之知,但如此一来,“知而不行”就只是一种认知缺陷,而不是道德缺陷,即只具有道德命题知识,而没有实践性道德知识;要做到“知行合一”,道德主体要在命题知识的基础上“别立个心”以获得实践性道德知识。道德能力之知与道德动力之知的概念也抹杀了信念与知识的分别,因此许多能够用“道德信念”解释的道德现象,是道德能力之知和道德动力之知难以解释的。为了说明“良知”的实践能动性,我们只需要放弃道德命题知识不具有实践能动性的观点,而不需要另立一种自成一类的道德知识。
关键词:良知;能力之知;动力之知;命题知识
DOI:10.16346/j.cnki.37-1101/c.2021.06.14
近年来,受到分析哲学家吉尔伯特·赖尔区分命题知识(knowingthat)和能力知识(knowinghow)的启发,郁振华等学者用能力知识概念解释王阳明的良知(下文称这种观点为“能力论”),而黄勇则将良知与能力知识置于当代元伦理学领域关于动机的休谟主义和反休谟主义之争的视野下,认为良知既非命题知识,也非能力知识,而是包含两者但又有别于两者的动力之知(下文称这种观点为“动力论”)。为此,郁振华和黄勇之间展开了富有启发性的学术争论①。
然而,本文认为,无论是能力论还是动力论,都违背了王阳明“知行合一”的宗旨,甚至适得其反地证明了“知而不行”在道德上并不是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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