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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会计财税差异形成原因及账务处理探究

2021-12-06段培双

科技信息·学术版 2021年29期

段培双

摘要:本文分析了所得税会计会税差异形成的原因,通过举例的形式明确所得税会计账务处理方法,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企业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应注意的要点。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会税差异;账务处理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详尽的解释,要求企业应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会计处理。在此之前的會计准则,企业一直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递延法等核算方式。这些方式都不能客观地体现出税会差异,不能完全地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所得税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税法的规定确认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以此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以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并根据资产、负债在收回、清偿期间的适用税率确定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年末余额。如果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还要重新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在新会计准则之中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将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视为暂时性的差异,在该原则之下,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意味着未来期间内,资产在账面转化为成本、费用的金额要比税法认同的税前可以抵扣的成本、费用金额要少,也就是说会计税前利润要比应税利润高,这就需要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在经济全球化的市场背景下,我国会计准则和规范与国际会计准则日益趋同,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也和国际会计准则一致,对我国所得税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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