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打造美好乡村生活
2021-12-06吴秀坤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3期
关键词:文化
吴秀坤
【正文】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不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的提出,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指明了方向,为乡村由“管理民主”向“治理有效”的升级找到了路径。
一、明确乡村治理特点,健全乡村自治体系
(一)深刻认识乡村治理的特点
1、乡村治理的局限性:由于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伸的过“长”,管得过“宽”,对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空间产生了挤压与反向依赖,影响了乡村社区成员的参与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基层社会自治作用发挥得比较有限。
2、乡村治理的多元性:面对社区结构的改变,乡村日益多样多元的社会需求和海量的物流、人流、信息流,政府手段有限、资源缺乏,很多事务根本无法进行有效管理,如果仅靠政府来主导,那么妥善解决各类问题将面临着新的挑战。
3、乡村治理的复杂性。现在的乡村治理主体多元,治理内容复杂,治理方式交织,区域性与地方性特征鲜明,规范性与乡土性交融,传统性与现代性共生,稳定性与变动性并存。要顺应乡村发展的需要,就必须赋予乡村治理以充分的自主性。
(二)建立健全乡村自治体系
针对乡村治理的特点,乡村自治最重要的是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健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社会自治体系,实现“市场能做的交给市场去做,社会能做的交给社会去做,居民能做的交给居民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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