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探讨与启示
2021-12-06陈燕申
现代城市轨道交通 2021年11期
关键词:公共交通
陈燕申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 100037)
遵循依法治国的原则,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安全是城市轨道交通健康有序发展的核心议题。中国确定了基本实现城市轨道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提出坚持法治引领,健全交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以及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完善预防控制体系,建立交通装备、工程第三方认证制度等系列政策措施。为实现目标,落实政策措施,我国需要开放视野,参考国外相关的交通运输政策、规则、制度、技术和标准,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美国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法规体系建设提供了实际案例,值得我国研究借鉴。
1 美国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立法
美国政府采用法规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符合国际规则和惯例。
1.1 公共交通安全立法
2012 年,美国国会颁布了《迈向21 世纪进步法》(即MAP-21),要求联邦政府公共交通管理局(FTA)建立综合的公共交通安全规程,以改善国家的公共交通系统安全,其中为加强各州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的强制性权利,建立《州安全监管规程》(State Safety Oversight Program,SSO Program)。
2015 年,美国总统签署了《美国固定线路交通运输法》(即FAST),扩大了FTA 的安全监管权力。MAP-21在根据FAST 进行修订后被编入《美国法典》第49 卷5329 节(即49 U.S.C.5329),成为美国公共交通监管的上位法。
1.2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法规
美国FTA 早在1995 年发布了《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州安全监管—最终规章》(编号为49 CFR Part 659),以下简称《安全监管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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