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路径研究
2021-12-06■金浪
青海金融 2021年9期
■ 金 浪
(青海民族大学 青海西宁 810001)
一、引 言
振兴战略的实施,值得认真思考与研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前的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布我国脱贫攻坚已经取得全面胜利,同时强调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序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过渡。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我国始终在探索怎样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的人民谋福利、争发展。农村地区想要实现振兴,最需要的就是金融支持。为实现特定的对农政策目标,政府常常借助政策性金融机构向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贸易等提供金融支持。中国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代表是1994年成立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其主要职责是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过去26年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我国“三农”事业发展、国家脱贫攻坚等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持。如今,在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过渡的关键时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如何保持优良传统,继续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推动我国乡村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研究
1.关于金融可得性的研究
A. Mallum(2016)研究了农业金融政策对尼日利亚农业发展的作用,认为:(1)农业金融不同于其他金融形式,它涉及到大量的小额贷款。这往往会增加贷款的业务成本,主要原因是农业经营规模通常较小。(2)城市化进程导致农村地区劳动力短缺,农业投资不足。(3)对农业金融的需求是季节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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