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中地区彩调的“诗性空间”表演与现代化传承
2021-12-06邵思民
民族艺林 2021年3期
邵思民,黎 靖
(广西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一、“诗性空间”的概念与应用
“诗性空间”是近年来兴起的艺术空间概念。对于这个概念的定义,有许多学者作出了阐述,着重提出要观察空间维度带来的生产方式理念的变革。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威廉·詹姆斯强调经验的重要性,德国哲学家胡塞尔创立的现象学,强调要回到通过感官所获得的情感过程,包括感觉、回忆、认知和预判等认知过程的意识形态[1]。这些理论基础为彩调艺术物质空间与精神层面的研究,提供了多样的感知情操和想象视角。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以《论语》的“中庸之道”为最高的道德准则,在它影响下,艺术的审美不但要求内外的知行合一,也要求教育传统与情感认知的合一。在社会意义与传统哲学形成的标准下,空间的应用承载着诗性意象的智慧表达,诗性空间与正统文学中带有传统认知的观点不谋而合,不再是简单的几何和地理层面的物质解读,应作为“解读物质层面、精神范围以及艺术领域统一的结合文化”。具有代表性的彩调艺术主要分布在广西中部的河池、来宾等壮族地区,这种独特的民族文化艺术所具有的独特的民族审美意识和现代性文化相结合产生了诗性空间,而彩调的诗性表演形式则是观众了解戏曲展演状态的情感过程。列斐伏尔和索亚在对空间内涵的诠释中指出“空间在精神状态的侧面”,即用语言符号来表现并关注想象中的情感空间,这种感官层面的情感可以通过巴什拉泛指的空间的“诗意化”概念来诠释,这样的过程才会带有艺术的文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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