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宣传效力提升的对策研究
2021-12-06姜东日郑绍江
农业与技术 2021年1期
姜东日 郑绍江
(西南林业大学,云南 昆明 650224)
引言
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提升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关注的问题,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涉及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推进,村容村貌的整体提升,村庄规划和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但是,由于农村宣传工作的局限,造成整治工作宣传效力低下问题,使得在实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经常面临村民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关注和参与意愿低、相关政策内容不了解、环保意识不足、环保知识欠缺、环保操作技能不熟悉[1-3]等问题。因此,宣传效力提升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的提高和环境质量维护的关键。
目前,宣传效力低下问题,主要体现为宣传方式单一、宣传渠道狭窄、宣传资金不足。在农村地区,宣传工作仅停留在宣传栏张贴、宣传册分发和政策发布信息传达;广播电视是村民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存在不稳定和不确定特点,互联网渠道获取信息受教育水平和经济收入的局限;农村基层组织和人员在现实中难以全方位负担宣传工作,且普遍缺乏宣传资金用以组织和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活动与工作。宣传效力的不足使得村民难以全面理解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现实意义,熟悉规范的环保操作技能,树立全面的环保意识和知晓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利用方式,极易造成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阻力大,已取得的整治成果难以长期维持,不利于后续涉农政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推进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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