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论到主体论的转向
——新时期“文学是人学”命题论争及其反思
2021-12-06刘皇俊
福建商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刘皇俊
(云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云南 昆明,650500)
文学创作的主体是人,文学表现的对象是人,文学接受的主体依旧是人,文学史是一部“人”不断发现自身、认识自身、表现自身、定义自身的历史。五六十年代社会话语的禁锢,割裂了五四以来的“人的文学”传统,也遮蔽了文学表现的多种可能性。1978年的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开创了中国社会的新时代,随之而来的新启蒙主义开启了中国思想、文化领域的新纪元。思想文化的“祛魅”是政治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二者是新时期历史语境下同质异构的结果。中国新时期的文学创作和理论是新启蒙运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文化部门一起,担负着实现现代性文化目标、推动中国摆脱思想禁锢的宏大使命。“文学是人学”的命题伴随着时代的洪流,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迎来了自己的春天。在历史“合力”的作用下,中国现代文学理论开启了从客体论到主体论的转向。
一、新时期思想禁区的解封
(一)文学观念的解禁
从社会历史角度来看,七十年代末的思想观念解禁是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也是思想文化层面对政治改革的呼应。文学观念的“祛魅”是作为政治改革、思想文化解放系统之下的一个“子系统”呈现的。厘清了这一点,政治改革和思想解放就显得尤为重要。
文学的发展同政治文化息息相关,政治文化规约了文学的发展向度。“1949年7月2日召开‘第一次中华全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一致确认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作为指导文艺的总方针,‘工农兵方向’为文艺运动的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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