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固定总价合同投资控制条款研究
2021-12-05林小婷
福建建筑 2021年3期
林小婷
(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厦门 361002)
0 引言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逐年加大。固定总价合同是目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广泛采用的合同形式之一。合同中的投资控制条款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核心和关键,是确定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关系、解决合同纠纷、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
1 固定总价合同的概念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闭口合同”“包死合同”。所谓“固定”,是指这种价款一经约定,除发包人增减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外,一律不调整。所谓“总价”,是指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量以及为完成该工程量而实施的全部工作的总价款。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5)合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条件完备,期限短。
但固定总价合同承发包双方都要承担建筑市场材料和设备的价格波动的风险,适用范围也有一定局限,对于建筑模式较小的工程能够最大限度的减少误差,提高施工效率,尤其是报价的准确性方面更是优于其他的合同形式。
深圳、厦门等地区,近年来在政府投资建设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中,广泛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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