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本依据、战略意涵与标志性意义
2021-12-05刘志明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
刘志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100732)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两者相辅相成,集中体现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①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1]。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则是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党、国家机构和人民群众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不断提高。具体地说,就是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不断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不断提高。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本文拟以习近平的相关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对这一重大战略的根本依据、战略意涵与标志性意义做一粗浅解读。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依据
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主要有以下三大根本依据。
第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的,“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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