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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融合视阈下的济南街头艺术治理

2021-12-05马迎春

人文天下 2021年5期
关键词:济南市文旅艺人

■ 马迎春

2018 年,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组建成立,诗与远方的“握手”开启文旅融合发展的新篇章,文旅融合已成为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街头艺术作为诞生于城市公共空间的一种独特的艺术行为,是城市文化中的有机一环,但在街头艺术不断演化的过程中,长期存在着其为“城市问题”还是“城市景观”的争论,其治理在不同时期也具有差异性。从总体上看,传统的街头艺术治理模式可以用“无秩序”来概括。随着越来越多的城市街道向艺术“开放”,济南市也逐渐意识到艺术对城市发展的重要作用,态度积极转变。2019 年6 月,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丰富夜间经济消费业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等多项举措,这成为济南街头艺术治理模式发生转变的政策“催化剂”。济南的街头艺术治理也于同年9 月发生历史性转变,正式由无序化管理进入常态化治理阶段。

一、文旅融合视阈下济南街头艺术治理的常态化转变

文旅融合发展涉及政策、资源、环境等方方面面。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泉水资源特色城市,先天的资源优势是济南不断完善文化旅游自身业态的保障。街头艺术以其可娱乐、可诙谐、可热烈、可轻松、可深沉等特性,迎合了大众休闲娱乐的心态。济南城市文化特色突出、兼具多元,街头艺术治理和街头文化发展应体现自身特色,使街头艺术成为泉城文化的亮丽名片。

(一)常态化治理的必要性

过去,肇始于宋代“瓦子”的街头艺术被贴上“非正统”“失体面”的标签,往往会受到政府部门的限制和取缔。2014 年,上海、深圳实施街头艺术治理;2018 年,成都紧随其后。在此之前,中国内地从未有地方政府对街头艺术进行过规划和治理。由于街头艺术具有“在公共场所创作的视觉艺术,通常是未经批准的艺术作品”的特性,过去,政府部门对街头艺术的介入往往是一种变相的城市街头“整顿”和“清场”行动。在济南市首批街头艺人展示系列短片《十年风组合 一直在坚守》中,在街头艺人没有被正式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时期,被驱赶、被投诉是济南街头艺人们的常态,有人曾经一个月就收到22张噪音扰民的“督办告知单”,还要四处躲避执法管理部门的“请离”。随着国内各大城市相继出台针对街头艺人的管理方案并为艺人“发证”,济南市也着手对街头艺术进行规范,通过政府管理、制度设计、多主体组织以及民众参与性培育等多种手段,有效降低街头艺术带来的外部负效应,并使其成为促进文旅融合、助推夜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

(二)常态化治理的进程

基于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步伐、培育文化消费新业态的迫切要求,济南市为街头开放做了多种有益尝试。其中,2020 年5 月,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考察团前往成都、深圳等地对街头艺人的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察;6 月初,组织20 余名街头艺人在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一带开唱“试水”;9 月,发布《济南市街头艺人招募公告》,举办首批街头艺人招募考核,62 人获颁“表演证”;10 月,为街头艺人进行岗前培训,并组织签订《济南市街头艺人公约》,发放“济南街头艺术表演证”,组织持证艺人进行街头艺术表演活动,真正实现艺人“持证上岗”;11 月,组织举办“济南市街头艺人展演活动启动仪式”;12 月,组织“街头艺人补招”,27 人获“表演证”;2021 年1 月,召开持证街头艺人工作座谈会;3 月,发布新一年的艺人招募公告;4 月,组织第三次艺人招募考核;5 月,举办街头艺人“献礼建党百年”专场音乐会,至此济南正式迎来“街头艺术治理”新时代。

(三)常态化治理的方式

济南市街头艺术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是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一项工作内容,目的是进一步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步伐,为夜间休闲消费助力。在济南市开启街头艺术治理工作之初,为了对街头艺人进行有效的管理,由济南市文旅局牵头,会同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街头艺术表演点位分布区县和相关街道等部门,初步建立了一套“市区街道三级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街头艺人管理工作机制,并制定《关于规范街头艺人管理服务促进街头艺术繁荣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街头艺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济南街头艺术治理的现状及问题

(一)“规范”与“失范”并存

经由政府部门的治理,街头艺术形成了一定的“程式”,遵循一定的“规范”,同时也被赋予促进城市文旅经济发展、开放城市公共空间互动交流的期望。目前,全市登记在册的持证艺人共三批119 位,分布在济南市6 个主城区进行演出,表演内容涵盖乐队表演、吉他弹唱、个人表演、乐器演奏、曲艺演出等。第一批招募的艺人多是经由各级文旅部门推荐而进行考核获证的,后续招募的两批艺人大部分是看到各类媒体发布的招募信息,主动报名参加考核。按照要求,济南的街头艺人们进行街头演出时需持证上岗,其表演时间和表演地点相对固定,同时政府允许其在表演过程中接受观演群众“打赏”。但由于演出时间、地点和内容受到一定的限制,持证上岗的部分艺人会选择“出走”或者减少演出次数,这也成为街头艺术治理“失范”的表现。

(二)“多样性”与“单一性”同在

城市街区和市民大众需要街头艺术,街头艺术有着其他艺术形式难以复制的优势。制定街头艺术治理方案之初,济南市也曾做过多方面努力,除了招募公告中写明的声乐表演、器乐表演、舞蹈表演、曲艺表演等招募类别外,还计划在后续的招募中有序增设非遗文化、绘画、工艺美术、杂技等不同艺术门类的街头艺术表演,由此可以体现街头艺术表演具有的文化多样性。但囿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在实际街头艺术表演过程中,表演种类的多样性却鲜有展现。在济南市街头艺人活动的组织过程中,单一的表演内容、熟悉的面孔、程式化的表演形式确实是常态。同时,也存在着“艺人只持证不上岗”的尴尬现象。从政府管理角度来说,上述状况的出现导致了符合招募要求的艺人街头表演意愿不强,而意愿强烈的艺人又被政府部门的招募门槛排除在外的现象。

三、济南街头艺术治理的意义及实现路径

(一)构建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济南市开启街头艺术治理之初,政策的制定者就对这次治理寄予厚望,这不仅仅是一场文化政策主导下的治理活动,还将街头艺术治理的方向引到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道路上来。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郭象峥在济南市街头艺人展演活动启动仪式上提出:“济南市街头艺人展演活动的举办不是选秀,不是作秀,更不是一种应景行为,而是一项常态化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济南的街头艺人可以广泛参与到艺术进景区、艺人城际交流、艺术集中展演等多项活动中;与此同时,全市各级文化宣传部门及各类媒介推介街头艺术“明星”,培育出一支属于济南的街头艺人队伍,进而让观看街头艺术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一种生活方式,最终实现打造城市名片、输出街头文化艺术品牌的长远目标。

(二)提升城市公共空间活力

济南不缺少历史文化的积淀,但不可否认的是,济南渴望提升城市公共空间活力及对青年群体的吸引力。街头艺术所具有的流动性、文化性、自发性、聚集性等特性,可以激发城市公共空间活力。一方面,城市公共空间内的艺术表达,成为城市公共空间的一道亮丽的风景;另一方面,也为城市和生活在其中的个人提供了联系的纽带,在提升城市空间活力、促进人际交往、塑造城市精神上展示出了区别于其他艺术形式的重要价值。例如,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上的恒隆广场、世茂广场、家乐福等街头艺人驻唱吸引大批过往市民和游客驻足观看,并得到市民游客的热烈响应;同时,因大部分街头驻演艺人均会在网络平台进行直播,往往可以形成一定的“网络红人效应”,吸引粉丝到其驻场地观演,有效提升公共空间的活力,带动当地文旅消费。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出台一些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城市公共空间活力,有效开展街头艺术治理,引导街头艺术健康发展,进而促进济南夜间经济的繁荣。

(三)社会组织参与艺人管理

政府的街头艺术治理是通过自上而下的管理规定来约束街头艺人的行为,而以治理为契机诞生的民间机构则会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自我管理与组织,这未尝不是济南街头艺术行业大步向前的有力佐证。以上海市、台北市等为参照,目前济南市尚处于街头艺术行业协会发展的空档期。参考台北市的经验,协会的职能可包括协调街头艺人表演场地、为艺人诉求发声、增加艺人之间交流、组建新的艺人团队等,街头艺术行业协会的成立或将有效提高街头艺人的社会地位,为推进济南市街头艺人活动的组织与开展做出积极贡献。济南市政府主导管理的街头艺人服务体系采用自主选时段、选点位的方式,最大限度给予艺人们自我管理的自由。济南市应逐步建立街头艺人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完善展演点位艺人注册、展演安排、展演视频上传、线上展示互动等功能,不断挖掘街头艺术的文化内涵。

结语

良好的街头艺术形态一定程度上能够为文旅产业的发展带来更多优势,而文化和旅游的协同发展又可以为街头艺术的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同时也能提供更多的机遇。近年来,济南市各级部门对文旅产业的发展给予了重点关注,并描绘了“文化济南”建设的宏伟蓝图。本文通过对街头艺术治理与文旅产业发展相关问题的研究,以期在文旅融合的时代背景下,为我国城市街头艺人的管理、街头艺术的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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