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与早期文本的作者问题
2021-12-05徐建委
文艺研究 2021年8期
徐建委
不论是中国学者,还是海外汉学家,在从事中国文学或思想研究、阅读古代文献时,都会提出“作者为什么会这么想”“作者想表达什么”或“作者受到了谁的影响”之类的问题。这些思考的起点是文本背后的“那个人”,问题也往往围绕着作者的言与思展开。人与文的关系既是缘起,也是中心和目的,文成了人的私有物和工具。通过文来接近个体的人,是文学或思想研究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是,在古代的写作中,个体性的表达是不是文本写作的主要的动因,写作者和文本之间的权属关系是否明显,这些问题并没有一个绝对的答案。章学诚《文史通义·言公》篇或许可以帮助我们从整体上进行思考: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易代之际文学思想研究”(批准号:14ZDB073)成果
古人之言,所以为公也,未尝矜于文辞而私据为己有也。志期于道,言以明志,文以足言。其道果明于天下而所志无不申,不必其言之果为我有也。①
此篇属通论性质,并未限定时代,所据经典,则大多出于先秦两汉。今天来看,这实在是一篇了不起的文字②。章学诚在这一篇长论中,从社会性或功能性的角度,对古代著作的“言为公”性质做了详尽的讨论,启发我们应重新认识古代著作,特别是先秦两汉时代写作的目的和功能。20世纪以后,我国学术界慢慢接受了西方的文学研究范式,这一潜移默化的进程在20年代差不多就完成了。我们今天自觉不自觉地按照西方传统的作者观念来理解古典作品,往往会造成郢书燕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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