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逻辑机理
2021-12-04吴延溢王婷婷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价值观
吴延溢,王婷婷
(南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通 226019)
基于党和国家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重视,理论界、实务界开展了一系列科研工作,但却鲜有对二者融合的逻辑机理进行探索,显得热情有余但理性不足,认真梳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的逻辑机理,对于建设法治国家、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深远意义。
一、逻辑前提:对时代问题和中国问题的价值拷问作出回应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国立法机关在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现阶段民事法律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满足现阶段民事法律实践的需求,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当前的时代问题、中国问题价值拷问作出积极的回应。
(一)与时俱进,回应时代问题
“法与时转则治”[1],好的民法典必然要能够体现时代特征,反映时代精神,解决时代问题。唯有与时俱进,才能回应社会关切,不与社会生活脱节,充分发挥民法典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随着现代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快速发展,对民法典提出了不少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如在人格权编中,密切关联近几年发生的典型事件,针对人工编辑人体基因、人体冷冻胚胎等问题,新增了对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医学科研活动的相关规定,强调了不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不能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同时也不能违背伦理道德(第1009条),充分保障了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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