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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社会机体”思想的当代解读

2021-12-04

关键词:机体马克思共同体

王 前 王 娜

(1.大连理工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辽宁 大连 116024;2.大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4)

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思想不仅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发展和实际应用产生了深远影响,而且对理解当代重大社会现实问题有着特殊的启发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正是对马克思“社会机体”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在当代全球化的视域中,立足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情况,对马克思“社会机体”思想进行深入解读,是一项重要的理论任务。

一、马克思“社会机体”思想的理论价值

在西方近代哲学史上,实证主义者孔德、斯宾塞等人和马克思都提出过有关“社会机体”的思想,但他们的思想之间有着根本区别。孔德、斯宾塞等人将社会机体简单类比为生物机体,进而认为“一个社会与一个个别人一样”,具有完全相同的组织体系和生长规律[1]。而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从“实践的人”出发理解社会机体的结构和功能,使其成为分析社会形态和演化规律的方法论,因而这一思想在社会实践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马克思对“社会机体”的理解,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社会中的个人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作为一种关系中的存在,人与他者的关联是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性。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是“一切关系在其中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2]。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类本质不是“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而是现实的、实践的、具体的[3]135。人的实践活动的丰富性和开放性,决定了人能够不断将自身本质力量对象化,进而使人类社会具有不同于生命机体的特征。每个社会个体的现实活动都寓于社会整体之中,并成为社会机体的组成部分。

第二,社会机体内各部分不是静止的、孤立的存在,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马克思指出:“现在的社会不是一个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4]“‘矛盾’是同整个社会机体结构不可分割的,是同该结构的存在条件和制约领域不可分割的;‘矛盾’在其内部受到各种不同矛盾的影响,它在同一项运动中既规定着社会形态的各方面和各领域,同时又被它们所规定的。”[5]矛盾之于社会的普遍性、实践之于人类生活的本质性,决定了社会机体必须以辩证的、过程的形式存在。正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这种辩证的、过程的交互关系,使人不断地与对象世界进行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进而使社会机体成为一种蕴含多种可能性的、开放的有机整体。而社会机体各部分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矛盾运动过程,就构成了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

第三,社会机体形成和演进的历史是由现实的人所决定的,人为了实现自身价值而不断实践的过程决定了社会机体的命运。尽管社会机体和生物机体一样,都要经历从生成、发育、成熟和灭亡的过程,但社会机体与生物机体却存在着根本差异:组成社会机体的人是有意识的、富有创造性的个体。人“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的和自己意识的对象,他具有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正因为人能够使“他自己的生活”成为他的对象,“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6]53。而社会机体中的人通过不断将自身本质力量对象化,在社会中塑造和实现自我,成就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自我。在这个意义上,社会机体中的个体应该有着一致的价值追求:构建“自由个性得到充分发展的个人形成的联合体”[7]。在这一共同体中,每个人的命运和发展轨迹都与他人、与社会休戚与共,而每个人能动地追求自由、实现自我的实践又形成了一股“合力”,决定了社会发展和前进的方向。社会机体的生长具有不断向总体性演化的特征。马克思特别指出,社会“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生成为总体的。生成为这种总体是它的过程即它的发展的一个要素”[8]。

在马克思看来,共产主义社会是社会机体的最高存在形式。共产主义的实现,意味着人通过对“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实现了“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共产主义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斗争的真正解决”[6]77-78。在共产主义社会,社会机体中的个人实现了全面发展,并以符合人之为人的本质的方式自由联合成共同体。

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是对人类社会形态演变特征的深刻总结。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最初的社会机体是以血亲关系为纽带的家庭共同体,此后出现了部落共同体、民族共同体和国家。在人类社会早期,不同层次的社会机体都是在自然经济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之后,出现了资本主义早期的工场手工业共同体,并逐渐发展为以市场竞争为特征的大工业共同体,演化出“抛弃了共同体的一切外观并消除了国家对所有制发展的任何影响的纯粹私有制”[3]212。社会机体从人的自然的联合到现代意义上的国家的出现,是社会机体内部矛盾不断变化、不同社会机体之间交往与联系不断复杂的过程。社会学家涂尔干在《社会分工论》中指出:在传统共同体中,个体“就像无机物中的分子”一样通过“机械团结”聚合在一起,要实现自身与共同体一致的活动,“就必须丧失掉自己的运动”;而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个体则像有机体那样以“有机团结”的方式相结合,社会给予个体一定的自由度,“整体的个性与部分的个性得到了同步发展,社会能够更加有效地采取一致行动,而它的元素也可以更加特殊地进行自我运动”[9]。

然而,资本主义社会所形成的社会机体是有明显缺陷的。尽管资本主义社会较之传统社会形态更具有机体特征,个人越来越关注自身的命运与社会机体命运的关系以及两者的发展方向,但在私有制条件下,“因为分工和交换是人的活动和本质力量——作为类的活动和本质力量——的明显外化的表现”[6]135,人不可避免地与自己的劳动及劳动产品相异化,造成人对“物”的依赖性。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到:“私有制使我们变得如此愚蠢而片面,以致一个对象,只有当它为我们所拥有的时候”,才是我们的[6]82。事实上,资本主义国家为了自身在全球范围内的发展和扩张,加剧了殖民运动、奴隶贩卖以及对自然环境的掠夺式开发,并引发了两次世界大战。现代科技革命以来,迅猛发展的交通与信息技术已然将世界各国连成了统一整体,各领域中的矛盾冲突也在持续酝酿发酵。因此,只有过渡到更高级的社会机体组织形式才能消除异化,使得个人的命运不再以其所在的社会阶级为基础,而是在更高层次上与全人类这一最高层次的社会机体的命运相一致。

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对于理解马克思主义整个理论体系具有重要价值。唯物辩证法运用的理论前提,就是要承认人类社会具有“社会机体”特征,社会生活中的各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的有机联系,因而才需要运用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来指导认识与实践活动。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称之为辩证方法(它与形而上学方法相反)的,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学中的科学方法,这个方法把社会看作处在不断发展中的活的机体。”“辩证方法要我们把社会看作活动着和发展着的活的机体。”[10]而唯物辩证法在社会领域的运用,也需要通过对社会机体的结构和功能分析,了解“社会人的生产器官”即社会工艺结构,进而了解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再生产方式和社会的系统特征[11]。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带来了总体性的思考方法,有助于深入理解生产方式对社会形态的影响、社会实践中的主客体关系以及社会机体发展的整体趋势[12]。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在当代的理论价值,体现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这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重要发展。

二、从“社会机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

当代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不仅使全球化浪潮席卷人类生活的每个领域,而且使人类活动的时间和空间受到最大程度的压缩,生存于其中的人类必须在新的实践境遇和时空尺度中安放自身的命运。面对现代社会存在的种种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疏离和异化现象,尽管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扬起“回到马克思”的旗帜,但无论是马尔库塞对“单向度的人”的反思,还是霍克海默和阿多诺从“技术合理性”到“支配合理性”的批判,都始终没有对人类社会未来命运可能怎样的问题给出明确的回答。从全球化到“地球村”再到如今的“万物互联”,在关系中认识自我、规定自我和实现自我似乎成为当代人无法逃避的历史选择。在这样一个新的时代背景上,习近平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出现,使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曾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主旨演讲时指出,“宇宙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共有一个家园”,为了珍爱和呵护地球这一人类唯一赖以生存的家园,应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13]。“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既是对工业革命以来以工具理性为主导的发展观念的深刻反思,又包含着以有机联系的思维重建当前人类生存和发展模式的构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为解答“当代人应当怎样存在和发展”问题提供了分析视域和逻辑方法,更使得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在新的实践语境中走向澄明。

从“社会机体”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发展,在以下三个方面体现了内涵的进一步丰富和意义的进一步扩展。

第一,充分考虑到环境因素对“社会机体”演变的重要作用。马克思在提出“社会机体”思想时,主要针对当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引发的社会问题,而工业文明引发的生态环境问题那时还不明显。随着人类改造自然的实践不断深入,人类持续从自然界中获取满足自身需要的资源和能源。工业革命以后,人类对自然界的索取和破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甚至突破了生态环境自我修复、自我还原的极限,给自然界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创伤,也遭到了自然界的“报复”。从全球资源、能源和生态现状来看,人口的迅速增长伴随着消费的日益扩张,给人类的生存空间和生活环境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现如今,人类生产与消费活动对地球上资源与能源的消耗在很多方面已达到自然界所能承受的极限,全球气候变暖、生物物种减少、雾霾现象频发等都在表明,如果人类不对自身发展方式作出及时、必要的调整,将会导致整个生态系统失控,直接威胁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全人类面临着共同的命运,必须结成命运共同体,才能有效应对生态环境方面的挑战。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人类对自然环境的自觉保护。社会机体存在于自然界之中,并通过不断与自然界之间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来为自身创造生机。人类在谋求物质财富的时候必须以保障自然有机体正常新陈代谢为前提,这就是“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13]。一国或几国的发展不能以牺牲他国人民的生存环境为代价,人类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不能以无节制地破坏生态为代价,现代人的生存和发展不能以断子孙发展路为代价。因此,中国倡导以生态文明为前提的可持续发展,并以积极推进《巴黎协定》顺利实施的切实行动承担起全球环境治理的伦理责任。

第二,充分考虑到“和谐共生”发展路径的现实意义。马克思在提出“社会机体”思想时,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内部矛盾逐渐加剧,因而马克思强调通过消除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冲突、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冲突,特别是通过社会制度的变革,来避免劳动异化和人的精神异化的现象。当代人类社会发展带来了不同文化之间既相互交融又相互冲突的新问题。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世界各国不仅在经济、政治、军事等领域的联系不断深入和密切,而且不同文化间的对话与碰撞也在持续升温,美国学者亨廷顿对西方文明不无担忧地指出,“在这个新的世界里,最普遍的、最重要的和危险的冲突不是社会阶级之间、富人和穷人之间,或其他以经济来划分的即集团之间的冲突,而是属于不同文化实体的人民之间的冲突”[14]。“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强调不同文化之间的“和谐共生”。与西方所谓“普世价值”观念所追求的同质性不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所倡导的“和谐”强调“和而不同”,谋求共性的前提在于保障个性,也就是说,世界各国要在尊重和包容不同文化的基础上寻找共赢的契机。在相互尊重的前提下,“人类命运共同体”通过多元文化的交流与碰撞不断焕发新的生机,在真、善、美相统一的基础上推进世界整体的和谐发展。中国文化中的“和”并不意味着无条件地一味顺应和退让,而是在斗争中求团结,通过“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交往方式,谋求全人类发展的共同生机。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价值观上展现了衡量社会机体及其相互关系的新思路,对于协调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利益矛盾具有重要启发意义。人作为社会关系的存在必然与他者处于共在的状态,这决定了伦理空间的关系性,于是个体或群体在行为选择的时候其实是“在选择共同的命运”。因此,只有那些能够满足人的共在需要的理性原则才能够成为共同生活的价值原则。由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包含着必须与他者“共在”的存在论前提,所以“人类命运共同体”各部分之间存在着“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这意味着,个体或局部要想以好的方式存在和发展,就必须以善的方式对待他者和整个共同体,这就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规定为一种伦理实践。在全球化的今天,一国的命运总是与他国乃至整个世界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一国发展的生机也必然要在与他国的交往与互动中被激发。在这个意义上,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必须坚持各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如果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为了一己私利相互打压、以邻为壑,势必损害对方发展的“生机”,最终也会牵制自身的发展速度。从伦理学角度来看,“人类命运共同体”各组成部分和所有成员能否在整体上保持和谐,既是评价其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标准,也是衡量其发展是否富有生机的尺度。

第三,充分考虑到“合作共赢”发展模式的重要价值。“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蕴含着一种“大我”意识,指个人的自我定位、自我建构和自我发展不能局限于一己之私利的狭隘层面,而是要将自身的前途与整个社会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以谋求天下人的共同福利为自我实现的价值目标。“大我”所蕴含的伦理意向,既不同于西方以实现个体利益最大化为导向的“理性人”假设,也有别于牺牲俗世自我以追求超越性彼岸世界的宗教理想,它是一种现实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伦理选择,也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文化基础。“大我”意识强调一种大局观,个体的兴衰荣辱应当被纳入社会整体的演进过程中,每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应当在保证自身权益的基础上,以谋求世界人民共同利益为价值旨归。随着全球化的日趋深入,贫富差距的扩大、地区局势的紧张、恐怖主义的肆虐、环境问题的凸显等影响着整个人类未来的命运,这些问题远远超出了一国或几国的治理范围和能力,需要以一种大局意识和整体视野推进全球治理的新模式。

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思想基础,从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出发,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力求通过建成一条和平、繁荣、开放、创新、文明之路,推进合作共赢的全球治理新模式。“一带一路”倡议不仅是自古以来丝绸之路的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精神的传承,更是 “大我”情怀的当代展现,蕴含着中国作为大国在应对和解决国际问题上的智慧与担当。在2017年5月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指出:“中国愿同世界各国分享发展经验,但不会干涉他国内政,不会输出社会制度和发展模式,更不会强加于人。我们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不会重复地缘博弈的老套路,而将开创合作共赢的新模式;不会形成破坏稳定的小集团,而将建设和谐共存的大家庭”[15]。“一带一路”倡议的要义是通过各国在经济、技术、设施、人才、文化等多方面资源的贡献与合作,解决人类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积极地改变国际社会不平等、不公正的政治现实,实现整个“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共赢。“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还在方法论层面提出了可持续的实践模式和发展理念,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给出了应对全球化时代各种挑战的“中国方案”。

三、马克思“社会机体”思想的时代共鸣

在当今国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上重温马克思提出的“社会机体”思想,可以感受多方面的时代共鸣。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在理论上揭示了从有机整体角度分析和处理社会发展问题的重要意义,这一点在近现代机体哲学演化的背景上更显现其特有的价值。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下大同”观念也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共鸣,从而使我国推进现代化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并举的战略得到更好的阐释。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能够提供分析和处理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的独特视角,有助于人们发现机械论思维方式的弊端,更好地协调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关系。这些方面的时代共鸣表明,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至今仍有旺盛的生命力,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宝贵精神财富。

在马克思提出“社会机体”思想之后,现代西方哲学中曾出现过一些以“机体”为研究对象的思想流派,包括柏格森的“生命哲学”、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巴姆的“有机哲学”、汉斯·约纳斯的“机体哲学”,等等。这些哲学流派注重从一般意义上讨论“机体”范畴的本质特征和演变规律,对机械论世界观的局限性进行了尖锐批评,其思想成果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都缺乏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关注社会现实问题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因而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机械论世界观在学术界和社会上的深远影响与广泛传播。西方生态马克思主义学派基于当前生态危机的社会现实,批判了工业革命以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发展观念给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带来的严峻挑战。而有机马克思主义学派试图提出一种融合马克思主义、怀特海的过程哲学和中国智慧的发展理念,以替代资本主义发展模式,建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共同体。这些学派的出现,表明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提出的问题仍然持续存在,而这些学派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影响还很有限,也表明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提出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恰当吸收现代机体哲学研究成果中的合理成分,使其在当代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显然是值得大力开拓的工作。

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下大同”观念的深刻思想共鸣,是一个值得深思的社会现象。虽然马克思提出“社会机体”思想时,并未能涉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观念,但殊途同归,两者都体现了超越机械论思维方式的实践智慧,而且可以相得益彰,不仅有益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进程,也有益于促进中国文化对世界的贡献。

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下大同”观念看起来与“社会机体”关系不大,实际上“天下大同”观念蕴含着一个重要的逻辑前提,即社会在本质上应该是一个有机整体,其中每个个人、每个家庭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需要在与他人的关系中不断建构自我、实现自我。社会机体的各个部分必须不断协调家庭、家族、姻亲以及其他非血缘的社会关系,在他们各自所处的社会伦理关系中找到最恰当的位置,进而使整个社会机体的运行保持安定和谐的状态,这才是“天下大同”。“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是对“大同”社会的本质规定,蕴含着“大同”社会仁爱与公正的伦理要求。这里首先需要社会中的每个人具有“仁爱之心”,以此为自己行动的道德准则,人们在服务社会的同时也获得令自己满意的回报,进而使整个社会趋于和谐与公正。“天下大同”的“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趋同,而是建立在和谐基础上的“大同”,是“和而不同”,而不是依靠外在强制手段或精神禁锢来实现的“同”。“天下大同”追求社会整体的和谐与美好,同时也允许差异和矛盾的存在,人们要通过不断协调社会伦理关系实现共同体的动态平衡,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开放性与包容性。“天下大同”观念的普适性和合理性具有超越时代的价值。立足于全球化背景,当代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吸取和继承了“天下大同”所包含的思想方法,以有机联系的思维方式把握全人类共同的命运,强调仁爱、公正、和谐等伦理观念对于全球治理的重要价值,而且使“天下大同”这一传统文化思想在现代语境下敞开,赋予其实践性的内涵。“精准扶贫”“反腐倡廉”“一带一路”等倡议的实施,都是“天下大同”观念在实践层面的应用与探索。

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共鸣,还有更深一层含义,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对“命运”的重视。由于社会机体中各部分之间存在着动态的相互制约的有机联系,所以在方法论层面,人们必须通过不断调整自身与他人的关系、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才能在应对各种事情的时候作出最优的选择。而社会机体中各部分的联系方式和作用效果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确定性,一个看似微小而偶然的变化可能引发很多意想不到的显著效果,所以中国传统文化强调“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个人或部分群体的道德选择常常可能改变整个社会机体的命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之所以将“命运”作为关注对象,就是强调要“见微知著”,及时发现和控制人类社会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危机,保持社会机体内部和外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中国传统哲学对“机体”有着独特理解。在中国传统哲学中,“机体”的“机”源自“几”(繁体字为“幾”),意为事物发生变化前的细微征兆,如能洞察“幾”,便可见微而知著。《易传·系辞上》有云:“惟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惟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务。”《易传·系辞下》说:“君子见幾而作,不俟终日。”人类要把握社会发展的命运,就需要充分利用事物内部和外部的各种有机联系,通过自主调节维持其和谐稳定,这是全球化时代人类的共同责任。

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产生的时代共鸣,还体现在能给人们分析和处理重大社会现实问题提供独特视角,发现以往由于机械论思维方式带来的各种弊端,有助于更好地协调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关系。机械论思维方式往往将社会机体视为各种具有机器特性的事物,可以用对待机器的方式简单地加以控制、拆解和管理,因而带来了很多矛盾冲突。比如,在教育青少年和从事学生管理工作时,有些人过于强调规章制度的作用,管得过严过细,忽视了学生群体作为社会机体的特性和活力,缺乏因势利导的恰当方式。有些部门在治理各种腐败现象时,比较注重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制度约束,但对腐败现象产生的社会机体方面的因素缺乏足够重视。无论官场腐败、工程腐败、学术腐败还是医疗腐败,都是相应的社会机体在运行中出现了“病症”,需要寻根究源,找到产生腐败现象的深层原因,研究社会机体中某些组织和“细胞”在何种条件下会失去机体控制而疯长,它们如何从周围健康组织中攫取营养,如何逃避制度约束,如何形成相互扶持和保护的局面等。只有从社会机体的调控机制和手段上清理腐败滋生的萌芽,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现象。再如,有些部门评价一个地区、单位或个人的业绩,比较强调指标考核,以量化考核为主,对于考核对象的社会机体特征缺乏足够重视。考察一个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不能只看经济上的数量指标,还要看经济运行的质量、社会各阶层关系状况、抵御风险的能力、文化软实力等与社会机体相关的要素。评价一个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也不能只看业绩的数量指标,还要考察其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状况、实际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情况。“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本身就包含着对社会机体相关问题的特别关注,如果忽视了社会机体带来的矛盾问题,就可能见“物”不见“人”,只是用机械论思维方式简单加以处理,从而影响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

由此可见,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对于当代处理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现实问题,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当今全球化时代,认真解读马克思的“社会机体”思想的深刻理论内涵和当代价值,对于我国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值得进一步深入开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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