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城市试点政策与FDI的区位选择
2021-12-03景国文
华东经济管理 2021年12期
景国文
(南开大学 经济学院,天津 300071)
一、引 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并取得了重大成就,但也出现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问题,如碳排放增加、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等,生态环境问题成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201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的比重也已达到15.9%,而碳排放量占世界的比重也已达到27.8%[1]。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控制并减少碳排放是当前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为了降低碳排放强度,缓解生态环境恶化带来的负面问题,2009 年11 月国务院提出到2020 年单位GDP 的碳排放量要比2005 年降低40%~45%。为此,2010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广东、陕西等5省8市作为低碳城市试点地区,之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2 年又确立了28 个城市作为第二批试点地区,2017 年又确立了第三批试点地区。随着中国加入《巴黎协定》,中国力争到2030 年前实现碳达峰,力争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近40年来FDI以13%的年均增长率持续增长,这对于缓解中国经济发展的资金短缺和克服技术瓶颈状况有重要意义[2]。中国凭借自己的劳动力、自然资源等优势,积极参与世界分工,吸引了大量外资。根据《全球投资趋势报告》相关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的外资规模首次跃居世界第一,超过美国;2020年中国实际利用外资达1 443 亿美元,同比增长4.5%。然而伴随着FDI 的流入,出现碳排放增加[3]、环境污染程度加深[4-5]等现象。目前,随着低碳城市试点政策的实行,地方政府必然会采取环境规制等行政手段来实现低碳减排,这可能会对地区的FDI 区位选择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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