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研究
——以万达商业为例
2021-12-03张娜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营销界 2021年21期
张娜(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投资性房地产理论概述
(一)投资性房地产的概念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其中在房地产企业占比较大且起到较关键的作用。
(二)成本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应用成本模式计量是指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取得的租金收入,确认为其它业务收入;存在减值迹象的,还应当按照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经减值测试后确定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减值损失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成本模式在后续计量中可以转化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1]。
(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在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可以对公允价值做出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计量,不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计算公允价值变动。与成本模式不同的是,在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可转化为成本模式。与成本模式相比,公允价值计量是基于市场的,其价值与市场变化息息相关,并且立足于当前交易,其估值不断更新[2]。虽然投资性房地产准则颁布已有10几年的时间,但是根据上海证交所和深圳证交所资料,2019年度在报表项目中有1658家上市公司存在投资性房地产,但是仅有89家公司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其中有32家是房地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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