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追求:以人民为中心
2021-12-03宁鑫
福建医科大学学报 2021年6期
宁 鑫
(福建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福州350122)
在现代化进程中,乡村从来不是处在从属的地位,它与城市是命运共同体。自2013年“国家治理现代化”被提出以来,如何有效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成为各领域关注的重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价值追求是中国共产党性质和宗旨的鲜明体现,是中国共产党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下,开展各项工作的具体体现。以人民为中心是乡村治理现代化推进过程中坚持的价值追求,这也明确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目的和本质。在这一价值追求的指引下,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效果将更加显著,治理效能才能得到充分发挥,从而为“中国之治”增添动力。
一、一切为了人民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遵循
中国共产党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核心领导力量,从党的性质和宗旨来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中必须要贯穿的一条主线。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推进就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其目的和本质就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遵循。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以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
马克思认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这揭示了共产主义运动的人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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