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治保障
2021-12-02赵冬梅
大众投资指南 2021年26期
关键词:法律
赵冬梅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00088)
随着国民经济的进步,我国不良资产数量仍然很高,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金融部门发展中最重要的创新之一。资产证券化加上非生产性资产更适合于对非生产性资产进行更集中和更大规模的管理,从而加快了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能力,从而从根本上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健全金融市场。然而,在现阶段,国家没有关于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系统和全面的法律和条例。
一、国家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法制建设现状
(一)不良资产产生的特定原因。影响不良资产有很多原因,可以分为两部分。其中,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和金融机构的运作可能导致不良资产的形成。作为外部因素,必须全面关注宏观经济影响、外部经济环境、国家政策和政府的宏观调控。其中,当国民经济运行高度波动时,不良资产更有可能发生,因为在经济繁荣时期,有关金融机构的审计要求相对较低,一些高风险项目也可能由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而且对我国实际发展情况的审查表明,经济改革期间存在着许多问题,导致我国不良资产增加。此外,经济全球化导致不良资产数量增加。
(二)处理不良资产的传统方法。传统的不良资产清算方法主要包括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索偿和打包出售。此方法用于处置不良资产、变现或转换。在处置不良资产后,大多数金融机构将这些资产转移到有关国家的资产管理公司,然后由该公司按照国家有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条例处理这些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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