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审查研究
2021-12-02肖路
大众投资指南 2021年26期
关键词:法律
肖路
(吉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江西 吉安 343000)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嘱继承是由设立遗嘱和遗嘱人死亡两个法律事实所构成,它分别具有设立效力和执行效力。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由于不动产的复杂性,在登记方面会存在一定的问题。而在遗产继承中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程序就更为复杂,不仅在继承权方面和遗嘱有所冲突,还会影响家族之间的和睦。这时候,就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业务的审核研究,在结合遗嘱的基础上,确定不动产的最终归属,这样才能解决遗嘱继承类不动产登记业务中的各个问题。
一、遗嘱继承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概述
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人们所拥有的东西越来越多,类型也更加的复杂。对于一些物品而言,例如不动产,由于涉及多方面的内容,在继承方面就存在一些问题。遗产继承是所有直系亲属都享有的权利,根据关系的亲疏,法律将继承的权利分为多个等级,以保证继承的公平性。一旦相关人员逝世,逝者的遗产就要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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