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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与推进建议

2021-12-02杨长波夏应泽

农技服务 2021年4期
关键词:黔东南州全州经营权

杨长波,夏应泽

(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贵州 凯里 556000)

黔东南州位于贵州省东南部,辖16个县市,总面积30 337万km2[1],是贵州省生态环境保存最好的地区,其森林覆盖率高、水田占耕地面积比率大,土壤面源污染度低,农业后发展潜力突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其列为贵州省建设生态农业示范区的重要区域[2],但由于农村大批劳动力外出务工和创业,耕地撂荒现象时有发生,对当地农业发展不利。对此,近年来黔东南州在土地确权登记、土地流转市场和制度建设、产业和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但由于起步相对较晚,发展时间相对不足,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此,对黔东南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当地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提供参考。

1 黔东南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概况

截止2020年12月,全州集体耕地总面积39.658万hm2,涉及16个县(市)、206个乡(镇、街)、90.2万农户,结合国土二调面积,全州共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二轮延包权属调查涉及耕地面积36.6万hm2,占全州耕地总面积的92.3%;完成一户一档建档88.5万户,占比99.2%;证书颁发工作覆盖全州所有村居,全州应颁发证书89.2万份,已颁发证书88.8万份,占比99.6%。

据黔东南州农经站统计,截至2020年12月,全州家庭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总面积3.84万hm2,流转主要方式为出租(租赁),流转出承包耕地经营权的农户数15.39万户,签订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合同13.37万份,流转面积2.83万hm2;整村流转承包耕地的行政村5个,涉及农户785户,涉及承包耕地面积113.33 hm2。

1.1.1 经营主体转入土地规模 流转入农户的承包耕地面积7 593.33 hm2,流转入家庭农场的1 413.33 hm2,流转入农民合作社的1.36万hm2,流转入企业的1.25万hm2,流转入其他主体的3 213.33 hm2。

1.1.2 流转用途 流转的农村土地主要用于发展茶叶、中药材、蓝莓、蔬菜、水果等产业。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承包耕地面积7 720 hm2,种植经济作物的2.48万hm2,其他用途的5 800 hm2,主要用于发展种养殖业。

1.1.3 流转期限 流转期限5年以下(不含5年)的承包耕地面积2.41万hm2,5~10年(不含10年)的1.09万hm2,10年以上的3 286.67 hm2。

1.1.4 流转价格 每667 m2土地的年平均流转价格,总体为654元,流转入农户的为579元,流转入家庭农场的为630元,流转入农民合作社的为690元,流转入企业的为751元。

1.1.5 土地经营规模 经营面积3.33 hm2(不含3.33 hm2)以下的主体2 332个,3.33~6.67 hm2(不含6.67 hm2)的主体741个,6.67~13.33 hm2(不含13.33 hm2)的主体410个,13.33~33.33 hm2(不含33.33 hm2)的主体256个,33.33 hm2及以上的主体204个。

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和制度建设

1.2.1 建立机构,确保土地流转工作有序开展 为加强对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领导,麻江县于2011年4月率先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国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具体办公,确保土地流转工作的积极稳步发展。

1.2.2 确立试点,探索土地流转工作新途径 为实现“近期作示范、长远探路子”目标,麻江县委、县政府出台《麻江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方案》,将龙山乡共和村,宣威镇咸宁、光明、水兴、翁保等村作为试点,明确有关要求和工作措施,通过试点辐射带动周边开展土地流转。

1.2.3 转变思维,拓宽融资渠道 2020年黄平县作为黔东南州首个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县,创新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发展普惠金融、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需求的着力点,探索拓宽“三农”融资抵押物范围和融资渠道,有效盘活农村资产、资源,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发展。截至2020年12月末,黄平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成功发放4笔,金额1 086万元,加权平均利率为4.88%,支持企业2家,农户2户,其中,黄平农商银行发放2笔,金额86万元;黄平振兴村镇银行发放2笔,金额1 000万元,切实为融资主体减轻成本压力,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稳企业保就业的目标。

1.3 农村土地经营的社会化服务情况

目前,全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健全,服务领域由产前向产后不断延伸,服务形式不断丰富,对土地流转后的规模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持。全州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专业户及其他主体等各类服务组织292个,生产托管服务面积2.15万hm2·次,服务小农户数量3.56万户。

一是大力开展植保专业化服务。在全州粮食主产区、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等重点地区,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扶持发展管理规范、装备精良、服务高效的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引导发展全程承包防治服务模式。截至2020年12月,全州共组建326个专业化防治组织或机防队,其中在工商和民政部门注册的38个,拥有施药器械5 832台,其中大中型喷雾器426台;从业人员4 267人,其中持证上岗人数1 050人;主要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承包服务,可减少用药量15%左右,省工30%左右,防效提高5%。

二是积极培育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农机相关项目的实施,合作社购置先进农机具,并采取连片种植、规模化经营等方式,提高了机械使用率,降低了生产成本,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推动了新型、复式、高性能机械和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增强了其示范带动效应,促进了全州农机化水平的整体提升,完善了全州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基层技术推广、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农机维修、技术培训、农机安全等农机管理工作,为基层培养相关农机技术人才。

2 黔东南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2.1 机制不健全,服务不到位

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尚未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尚未形成,流转信息不畅,土地评价缺乏依据,农民咨询没有渠道;鼓励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在临时用地、产业发展、调整规划等方面缺少配套政策和项目资金支持;县、乡、村三级引导和服务不到位,缺乏有效组织农民“以地生财”的能力。

2.2 土地流转合同不规范

很多农户间的土地流转都是采用“口头协议”形式私下进行土地流转,即使签定合同,其内容也比较简单,流转双方在责、权、利关系上缺乏明确规定,也无违约责任,更未考虑今后市场变化因素。由于合同不规范,内容不齐全,流转面积、标的不准确,容易产生权益纠纷。

2.3 土地流转政策法规宣传不足

没有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开展系统宣传,以致农民群众对土地流转政策法规知晓率低,对流转土地的顾虑较多,积极性不高,部分农民担心耕地流转后无法收回,宁可抛荒,不愿流转,严重影响土地规模流转的健康有序发展。

3 推进黔东南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建议

3.1 规范土地流转管理

一是实行土地流转登记制度。以乡镇、村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册,对内摸清土地流转底数,对外联系土地流转业主。凡未登记的流转土地及其附着物不得进行担保抵押和融资,不得再流转第三方。二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使用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对流转合同立卷归档,永久保存,实行规范管理。三是建立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应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县、乡镇两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机构,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当地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县级抓好农村土地流转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乡镇级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申请、合同鉴定、流转备案、调解纠纷等管理服务;村一级明确一名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员,及时掌握土地流转动态信息。

3.2 强化服务指导,完善服务体系

土地流转应因地制宜,切实把握“适度”二字,坚持自愿有偿,不能盲目跟风、盲目下达任务指标。政府和村级组织在其中的主要职能进行政策导向,创造发展环境,加强服务管理。切实提高农技人员的服务和指导能力,进一步完善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确保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完善县级仲裁、乡村两级调解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土地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3.3 加强土地流转政策扶持,加大经营主体培育

农村耕地流转程度高低与经营主体发展规模息息相关,耕地有效流转并产生效益主要靠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带动。因此,建议对带动力强、流转面积大的经营主体从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政策扶持,进一步加大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支持鼓励经营主体达规升级,特别是村级产业扶贫合作社,引进龙头企业到乡到村发展产业,支持做大做强产业,大力推广“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采取多种形式流转土地,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高效农业,从而带动农村土地有序有效流转,提升土地流转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3.4 加大政策宣传

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消除农民后顾之忧,提高农民意识,促进其自觉主动地参与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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