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民参与乡村环境治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2021-12-02张怡迎
乡村科技 2021年21期
张怡迎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1 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研究背景
建设美丽乡村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在美丽乡村建设的探索和实践中,我们需学习和借鉴先进地区实践者培育和调动农民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成功经验,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地为促进农村发展提供指导方向。
农村发展的驱动力和决定因素来自多方面。但我国农村建设的丰富实践经验表明,农村建设的主人是农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力是农村发展的基础[1]。建国初期为恢复生产,我国农村地区的劳动力、农业改革小组和自愿联合会成立了互助小组,即农业合作社,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生产力的提高。1953年,国家开始对农业进行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改造,引导农民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期间农民体现出了极大的重要性[2]。1978年以后,中国找到了新的发展思路,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让农民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先驱[3]。自此,我国强大的农民队伍发展壮大起来,从1979年到198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翻了一番。近年来,在“三农”政策的积极支持下,中国新农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浙江丽水、安徽芜湖、江苏连云港以及河南信阳新县、江西吉安永丰等地先后建成了一批新型村庄。在这些美丽村庄建设过程中,政府发挥了主导作用[4],农民的建设主体作用并未得到很好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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