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腹主动脉瘤规范化腔内治疗
2021-12-02陈忠王盛
血管与腔内血管外科杂志 2021年6期
陈 忠 王 盛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血管外科中心,北京 100029
腹主动脉瘤(abdominal aortic aneurysm,AAA)是血管外科常见疾病,1991年Parodi等[1]完成首例AAA腔内修复术(endovascular aneurysm repair,EVAR)后,经过30年发展,EVAR已经逐渐取代开放手术成为AAA的主要治疗手段。相对于开放手术,EVAR具有创伤小、恢复快等优点,易被患者和医师接受。另外,随着腔内技术进步和器材改良,早期部分被认为不适合腔内治疗的AAA患者也可以采用血管腔内技术实施治疗,EVAR的治疗指征逐渐拓宽,使众多不能耐受开放手术的AAA患者得到有效救治。但随着EVAR数量增加和随访时间的延长,中远期并发症逐渐显现,较多患者需要再次干预,其中部分患者再次干预的原因与治疗不规范密切相关,因此,重视AAA血管腔内治疗的规范化,是降低并发症发生率,改善中远期预后的关键。
1 手术指征把握的规范化
研究显示,行标准EVAR治疗时,AAA需在形态上满足以下条件:近端瘤颈直径18~32 mm,无严重钙化及附壁血栓;瘤颈长度>10 mm(有些器材需要瘤颈长度>15 mm);瘤颈成角<60°;髂总动脉直径8~22 mm,髂外动脉直径>7 mm[2]。大样本量研究显示,AAA行EVAR后随访5年,41%的患者出现瘤腔增大,其中瘤颈长度、瘤颈成角和髂动脉直径是瘤腔增大的独立危险因素[2]。内漏是导致瘤腔增大的主要原因,尤其是Ⅰ型内漏[2]。瘤颈长度不足、成角过大及严重钙化、附壁血栓都容易引起近端Ⅰ型内漏。对于存在独立危险因素使瘤腔增大的患者,虽然部分患者仍可以完成腔内治疗,但中远期近端Ⅰ型内漏发生概率较高,应慎行标准的EV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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