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对策
2021-12-02李晶石
北方交通 2021年10期
李晶石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市 110003)
近些年,随着我国工业的快速发展,工业原料或产成品等危险货物的需求也在逐年增加,流通增速明显。高速公路作为陆路交通运输的主要方式,相比普通公路,有着更加快捷、顺畅、安全的优势,很多运输业主选择高速公路运输。但随着车流量的逐年增加,一旦受到恶劣天气或不当驾驶行为影响,导致车流体系当中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发生事故,极易出现泄露、燃烧、爆炸、毒害等严重后果,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 法治背景
2002年3月15日,国务院颁布施行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安全管理进行了规定;2013年1月2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规范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市场秩序,对汽车通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作业全过程进行管理;2020年1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6部委颁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
2 危险货物的定义
《办法》规定,所谓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的物质或者物品。通过定义不难看出,只要是危险货物在高速公路运输途中发生意外,很有可能出现危害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甚至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严重后果。
3 与高速公路有关的安全隐患点分析
(1)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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