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方言数量成分的非强制性轻声现象
2021-12-02唐泽宇
黎明职业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唐泽宇
(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永春县位于福建省东南部,归泉州市管辖,全县通用闽南方言。县内的不同乡镇之间在语言上有所差别,但是彼此在交流上基本无碍。本文所讨论的是永春县桃城镇方言,桃城镇是永春县政府所在地,方便起见以下皆称之为永春方言。
轻声是汉语中一种常见的现象,在共同语及许多方言中,轻声不仅是一种语音现象,也是一种语法现象,受到语义条件的控制[1]。永春方言中动词后的数量成分读作轻声并不是强制性的,它也可以不读作轻声,但两者的语法意义有所区别。本文旨在对这一现象进行考察,说明彼此之间的区别。文章首先对永春方言中的轻声现象进行介绍;然后对动词后轻声与非轻声的数量成分的分布限制情况进行描写;最后,利用沈家煊的“有界/无界”理论来概括数量成分读作轻声与非轻声时的意义,解释两者在分布情况上的差异。本文语料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从现实生活交谈中提取,一是笔者作为母语者的内省所得。
一、永春方言的轻声
永春方言共有8个单字调,分别是阴平44、阳平35、上声551、阴去22、阳去31、阴入51、阳入甲调35、阳入乙调55。连读时,连读单位中除末字外其他字会发生变调,其中阳平、阳去、阳入甲调与阳入乙调都变为22调,上声变为35调,阴去与阴入调均变为31调,阴平调变调后仍为44调。一个字如何变调只与自身的调类相关。永春方言中的轻声有别于连读变调。在语流中,某个音节或连续几个音节在语句中读得又短又轻,失去了原来的调值,音高受到前字单字调调尾的同化,这就是永春方言中的“轻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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