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益州名画录》看宋代画学著述的几个特点
2021-12-01中国传媒大学邵军
湖北美术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中国传媒大学 | 邵军
一、《益州名画录》的著述性质
北宋《益州名画录》(下文简称《益》)是何种性质的画学著作是必须首先明确的。《益》作者黄休复于景德三年(公元1006 年)著成是书。今天人们一般将其看作是一部画史之书,或者将其看作是一部品第之书。①其实本书的性质,在李畋为《益》所作的序里有较为清楚的说明:
“迨淳化甲午岁,盗发二川,焚劫略尽,则墙壁之绘,甚乎剥庐,家秘之宝,散如决水,今可睹者十二三焉。噫,好事者为之几郁矣。黄氏心郁久之,又能笔之书,存录之也。故自李唐乾元初至皇宋乾德岁其间图画之尤精取其目所击者五十八人,品以四格,离为三卷,命曰《益州名画录》。”②
本书的著书缘起,乃在于黄休复深感画迹(主要是寺观壁画)毁坏严重,因此“能笔之书”的黄休复才“存录之也”。换句话说,李畋认为,本书主要还是一部采访著录之书,是属于画学著录类——“画录”著作。
本书在采访著录的基础上,以画家为主要线索,来构成全书。书中有画迹存录的画家共五十八位,除少数画家合编外,皆各为其一,“有名无画”者、“有画无名”者又各形成一个单元,加上“真二十二处”③,共形成五十九个单元。凡是涉及画家的部分,又收集罗列了画家之传记和有关史实,使得画家之传记和画家之作品著录合编一处,因此可见,本书是以绘画著录之书,又兼有史传之性质。
本书一大特点,还在于在正文之前,著者设定了一个“品目”并对品目进行了解释,④提出了逸、神、妙、能四格,并将所有画家或者作品标置为相应的“格”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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