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12-01黄菊英
农技服务 2021年9期
黄菊英
(福建省尤溪县城关镇人民政府, 福建 尤溪 365100)
合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内对外开展各项交易的主要形式,是保证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在村级经济组织活动过程中,合同管理作为资源、资产、资金“三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降低建设项目成本、防止出现经济纠纷、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工作、提高村集体经济收益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强合同的管理,建立符合本村实际的合同管理办法,是提高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2021年5月,为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长效机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1](闽农政改函〔2021〕347号),提出整治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非法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基于此,尤溪县城关镇对当地9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和1个经济合作社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发现其中存在合同管理问题。为此,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及其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为加强当地农村集体“三资”合同管理,提升“三资”管理水平,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化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巩固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提供参考。
1 存在的问题
1.1 各类经济合同不规范
结合2018—2020年度村级换届经济责任审计,初步清理了集体经济组织多年来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发现部分合同的一般规定、合同的内容约定事项、合同效力、合同中所列免责条款、合同履行的约定、合同的保全措施、合同纠纷处理办法等方面存在违规问题,部分合同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通过;……
登录APP查看全文
